时间:2022-11-30 19:03:00来源:法律常识
遇到征地拆迁想请律师,该什么时候请?
实践中,在被征收人拿着材料咨询律师后,经过交流和材料审查,律师却发现:有的征收和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有的甚至房屋几年前就已经被拆除,目前已经信访好几年了,但是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才来寻求律师帮助;还有人是拿着已经打了几场官司的材料来询问律师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上述种种现象都说明有一些被征收人并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时机,往往在律师介入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期。
那么,究竟什么时候委托律师介入比较合适呢?
1、总的原则:未雨绸缪,宜早不宜迟。
2、遇到农村集体上房屋或土地征收时,只要当地政府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和“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就预示着当地要进行征收拆迁。看到这些公告后首先要进行拍照录像,并且仔细阅读,如果补偿安置不合理、不公平,务必要及时联系律师。
此外,某些地方政府会将上述文件张贴好并拍几张照片,作为自己已经进行公告的证据,然后就迅速撕下来,被征收人根本不知道。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就要注意了!在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当地的国土部门(某些地方可能是街道办、拆迁指挥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测量房屋和土地,并要求被征收人对测量结果签字确认。如果出现测量问题,也意味着即将进行征地拆迁,首先被征收人不要着急签字,政府不依法进行公告,很可能存在某种猫腻,请务必及时联系律师。
3、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在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房屋的调查意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时,就可以联系律师,委托律师代理相关业务。
如果此前没有委托律师,在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时,务必要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委托律师办理。
4、在补偿安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会以拆违代拆迁,很多人的房屋可能莫名就会被认定为“违建”。因此,如果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责成拆除决定书》等政府送来的文件,千万不要置之不理,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等到政府直接送来《强制执行决定书》就麻烦了。
律师尽早介入有哪些好处?
(1)律师尽早介入,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违法之处,让我们在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
(2)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后尽早诉诸法律,也能够让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更愿意和我们谈判,促进问题的解决;
(3)此外,律师提前介入,收集证据等事项都进行得更顺利,反而能够降低律师代理费,为当事人节省开支。否则到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后半进程,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材料,收集证据,律师费用反而更高昂。
(4)举例而言,如果律师提前介入,证据、材料收集都能进展顺利,律师代理费可能只需要5万,能争取到的补偿利益是200万;如果律师到了征地拆迁的后半个进程才介入,整个维权的难度非常大,律师花费的时间、精力都大量增加,相应地,律师代理费可能需要增加到10万,而由于错过了最佳时机,补偿利益却有可能减少到150万。整个成本和收益的对比是相当明显的,相信被征收人也能一眼就明白。
总而言之,还是建议被征收人尽可能在征收拆迁的前期委托律师,不要走投无路、强拆在即的时候才想起咨询律师。要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就丧失了主动权,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更有甚者,由于当事人不清楚法律规定,很可能会超过维权时效。
此外,隔行如隔山,征地拆迁程序极其复杂,拆迁工作人员经验丰富,各地政府的手段也是花样翻新,只有常年接触这方面的案件,了解实践情况的律师才能真的帮到您!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请律师请务必要找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