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4:55:08来源:法律常识
位于惠东县白花镇的一楼盘现在被法院查封了公司账户,该楼盘老板刘先生称,公司高管杨某某私刻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在外面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虚假债务数千万。他更担心的是,杨某某还半夜盗取公司财务资料和项目报建资料,已经销售出去的100多套房子,如果不能按时交楼,到时会引起更大的社会问题,楼盘也再次成为问题楼盘。
目前,刘先生已向惠东公安部门报案。惠东公安部门称,涉事双方都已经向警方报案,目前经侦、治安部门正在调查之中。盗取财务资料由于检察院不批捕,杨某某等被拘留后也已经释放。
低于备案价2000元/平米将房子抵付
2017年12月底,惠东县利信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来自东莞的商人刘先生成为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某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刘先生的助理兼副总经理职务。
刘先生告诉记者,随后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刻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利用假公章与第三方串谋,虚构利信公司向第三方借款债务合同和虚假工程施工合同,进而再以利信公司名下的该楼盘房产物业与虚构的债权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签订虚假合同数十份,涉案的虚假合同均有杨某某本人签名并加盖了虚假公章,初步了解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
记者从刘先生提供的一份《以房抵借款协议书》上看到,该协议书签订于2018年6月15日,杨某某进行了签字盖章,上面写着利信公司和杨某某向他人借款661.5万元,以该楼盘的12套房子和1套商铺进行了抵付,总房款共888万余元。
在另一份与某机电公司签订的电梯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中,将该楼盘的2套房抵付电梯款,房屋单价4800元每平方米。“我们备案价都要6800元,这是低价贱卖我们的房子。”刘治平说。
为了证明杨某某使用的是假公章,利信公司委托公司鉴定,根据今年6月6日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杨某某在外面签订的虚假合同公章印文,不是利信公司公章盖印形成。而公司法人章更是假的离谱,公司法人叫王星,真正的法人章盖出来印文为“星王”,但假法人章的印文却为“王星”。
刘先生说,2019年初,部分人员利用这些虚假合同提起诉讼,现在公司收到已经起诉的虚假合同金额已达3000多万,法院因此查封了公司账户,致使公司无法支付工程款。
刘先生称,在发现杨某某的不轨行为后,利信公司遂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没想到,今年2月12日深夜11点多,杨某某派人潜入利信公司,窃取该楼盘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财务审计报告及项目图纸和整个项目报建资料,这些材料涉及金额高达4亿多元。
利信公司报案后,惠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隐匿的会计凭证部分已经由公安机关缴获,但部分关键支付凭证的原件已经被嫌疑人销毁,电脑记账凭证已经被嫌疑人全部删除,至今未能恢复,同时被盗的电脑主机两台、硒鼓六条,仅追回一台电脑主机。
刘先生说,惠东公安机关曾刑事拘留杨某某等三名嫌疑人30多天,但随后惠东县检察院并未对三人批准逮捕,杨某某等人后被释放。
对于杨某某所说套路贷问题,刘先生说,杨某某曾确实向他提出借钱,但他没有同意,因为公司法务认为有风险,不如直接收购。所以2017年底的时候,他和杨某某签订了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收购惠东利信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及该公司名下的该楼盘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签订后,他们也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有银行转账凭证,并且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
对于是否私刻公章及窃取公司财务资料等问题,记者致电杨某某进行采访。杨某某称,他们没有窃取公司财务资料,惠东公安部门已经调查清楚了,他没有被逮捕已经释放出来了。
杨某某说,他和刘先生有债务纠纷,当初刘先生用套路贷侵吞了他的公司,目前他也向惠东公安部门报案了,具体情况记者可以向惠东公安经侦部门了解情况。随后他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记者联系惠东县公安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双方都向公安部门报案,涉及经济债务纠纷。关于窃取公司财务资料一案,由于惠东县检察院没有批捕,目前已经释放了当事人。关于私刻公章一案,现在治安大队还在调查之中。
广东唯因律师事务所律师赖雨泉认为,不批捕没有法律依据、放纵犯罪嫌疑人,该案件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至少涉嫌触犯二个罪名:伪造印章罪和盗窃罪。盗窃二台电脑主机,一般来说通过鉴定已达到了应立案的2000元数额,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委托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而伪造印章只要有该行为就构成犯罪的,而不论是否如本案造成严重后果,致于内部纠纷不应该成为不批捕的理由。
采写:南都记者 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