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6:37:52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债权方:山东某编织网业有限公司
债务方:越南某公司
拖欠金额:637,324美元
账龄:一年
2020年5月,山东公司与越南公司达成出口编织袋的协议,越南公司承诺先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装柜后支付20%货款,剩余尾款收到货后完成支付。
付款阶段多次违约,警惕!
山东公司按约履行了发货义务,但是越南公司却多次违约,仅支付了货物定金和装柜后的部分货款。山东公司每次催款,越南公司都只支付少量货款,尾款更是以各种理由拖延,随着时间推移,越南公司更是摆出老赖做派,理直气壮的拒付。
电话、邮件催款却收到警告信,憋屈!
山东公司对于己方随意发货十分懊悔,但更加气愤越南公司违约不付的事实。自行催收期间,曾频繁电话、邮件要求越南公司还款,结果却收到债务方的一封警告邮件并附上了报警记录,警告山东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骚扰,若其继续,按照越南催收法有权通过警方对其实施行政制裁。山东公司慑于债务方的威压,且缺少对当地催收法律法规的了解,自行催收手段有限,便于2021年7月委托至我司,希望通过非诉催收的方式,追回货款。
催收过程
初步联系,债务方恶意拖欠意图明显
1. 催收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债务人,对方声称债权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通过邮件给催收律师发送了一份货物质量瑕疵的视频。
催收律师立即与债权方核实,债权方告知之前债务方就以此为理由拒不付款。根据约定,瑕疵品率在1%-3%符合正常范围,且曾提出过补货的方案,但是债务人不接受任何补偿计划,也拒绝任何沟通。
据此,催收律师初步判定债务方恶意拖欠意图明显,常规友好的谈判催收手段对其可能效果甚微。催收律师决定从外部寻求其他方法,进行施压。
外部调查,找寻施压突破口
2. 催收律师通过调取债务方企业信用报告,发现其系越南某中型企业的子公司。催收律师利用自身渠道对该母公司做了全面调查发现其业内声誉极好,并且近期在融资准备上市。
通过多方查找,催收律师联系到该中型企业负责人,向其提供了其子公司拖欠的证据,并多次沟通施压,让其考虑若子公司的拖欠行为被公开起诉,将对其声誉和上市计划产生的负面影响。希望对方能够协助施压,解决问题。
自上而下施压促成回款
3.与债务方母公司多次沟通后得到显著效果:债务方负责人主动联系了催收律师协商还款事宜,对方提供了一份新的账单,剔除有质量瑕疵的产品,还款金额为619,478.928美元。并要求分12期偿还欠款。
4.催收律师拒绝了对方分12期还款的计划并向其强势施压,经过多轮谈判最终将还款期限缩短至6期,并签署了还款协议。催收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2021年10月债务方支付了第一期欠款100,000美元,2022年3月债务方支付了最后一期欠款119,478.928美元。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案件总结
1. 越南催收法规
(1)不得向没有还款义务的人提出还款要求
(2)如果有打电话骚扰、冒犯、歪曲债务事实、羞辱债务方等行为,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行政制裁或承担刑事责任
(3)越南诉讼时效3年
该案,债权方自行催收使用方法不当,构成骚扰,险些因违背越南催收法规受到行政制裁。企业自行催收往往因不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极易出现差错,催收效果甚微。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不失为一个最佳选择。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进行交易,审慎选择放货时机
企业在与海外买家交易时,务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买家出现违背合同约定的情况,务必警惕,审慎选择是否需要中断合作进程。
该案债务方多次违背合同付款约定,都没有引起债权方警惕,依旧给其发货、放货,给了债务方恶意拖欠的可乘之机。
3. 尽可能多地了解交易对手实际经营情况及背景
本案债务方仅知晓债务方企业的联系方式,对其施压催收效果甚微。殊不知,债务方还有一个母公司可以对其施压;催收律师便通过调取其信用报告找到该有力施压点,促成案件回款。
企业可通过专业的征信机构查询交易对手是否真实存在,同时通过调取交易对手的信用报告多维度了解交易方信息,预先掌握交易对手情况,提前防范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