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6:54:00来源:法律常识
下午,徒弟说有我一个省高院的快递。
心里突然有种不详预感。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只有一个案件在省高院,是个虚开增值税的。
我们认为案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上诉人在里面所起作用不大,不应该量刑如此之重;
其二,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其三,上诉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问题,应该认定为自首,对于自己行为定性的辩解,不应该否定自首情节的成立。
为此,我们向省高院提出开庭申请,以确保上诉人行使辩护权利,但是,省高院没有同意再次开庭。
尽管中间曾多次和法官沟通,但是总体上感觉案件结局不容乐观。
所以,今天听说有高院快递,心中不由得一沉,拆开一看,印证了心中的直觉。
维持原判。
结果出来后,最当紧的事情,是要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毕竟,人家对此是满怀期待的。
因为相信律师,方才委托律师,委托律师的终极目的就是要一个好结果。
而现在的结果呢?
确实不咋地,和想象中的差距太大。
失望是难免的,律师很失望,委托人会更失望,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和自己的期待南辕北辙。
不过,结果再不好,现实再不堪,也总是要面对的。
电话打通,开门见山直截了当,把结果告诉了委托人。
话筒那边一阵沉默。
可怕的沉默。
失望而又悲哀的情绪,从沉默中无声地传递了过来。
律师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委托人的沉默,那是一种无声的抗议,对结果的不满。
此时,任何语言的安慰,都是苍白无力的。
因为,最好的安慰,是胜诉的判决。
可惜,现在没有。
可悲,是律师的无能自己当事人的无助。
或许有人会说,刑辩律师最不讲武德。
刑事辩护都是在给坏人辩护,而我们的逻辑是近墨者黑,既然给坏人站在了一边,那律师也是坏人。
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做刑事案件的原因。
实际上,并非如此。
犯罪嫌疑人中,并非全部十恶不赦。
其中,有人罪大恶极,也有人属于冤假错案,当然也有案件属于定性错误。
所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案件也是多种多样,并非都是罪在不赦。
既然案件有可能有问题,那么,如果没有专业律师介入,又如何找到问题呢?
找不到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如果冤假错案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或许会一笑了之。
一旦冤假错案找上我们,我们还有一笑了之的闲情逸致吗?
肯定不会有。
既然如此,刑辩律师的存在,就是理所当然,哪怕偶尔会犯错误,或者案件结果不够理想。
毕竟,存在即合理。
所以,不管别人如何想,也不管案件会不会失败,对于刑事辩护的痴迷,或许会伴随我今后很长的时间。
有人说,能把爱好当做事业来做,是一生的幸运。
感谢上苍,让我加入了此种幸运者的行列。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