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40:40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之害,是显而易见的、是难以全部避免的,在诉讼前必须做好心理准备,特别是原告。
1、诉讼有报复风险,比如合同纠纷,那双方公司在日后的竞争中,难以避免磕碰。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引发更强烈的冲突,不是新鲜事。
2、恩怨宜结不易解,诉讼是一场残酷的竞争,只要涉及到法院裁判,结果必定至少一方受伤。这个梁子结下了,就算你俩是亲兄弟姐妹,一辈子的仇恨也难以化解了。
3、舆论、隐私泄露,你很难让任何人都不知道你现在正在牵扯一场诉讼,无论最后你败诉还是胜诉,这都不是光荣的事。
4、时间成本
打官司,不是一天两天、二三个月就能解决的事。一审情况下,一般从起诉到裁判,半年都算超级快的,而从裁判到履行或执行完毕,半年的时间也算超级快的。现在平均一个官司,从立案到裁判作出,时间一年左右,很正常,这是一审,如果摊上二审、再审等后期程序,那时间更长。
5、经济成本
打官司有多花钱,各种事情有多花钱,打过官司的人都懂,穷人打不起官司,这个是肯定的。
6、能不能胜诉?
谁也不能保证打官司一定就能赢,即使你认为自身很有理、处境再怎么优势,但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一审谁赢、最后谁赢都不一定。
7、执行到底能不能到位?
有些被告,就是穷困潦倒了,你起诉,人家也不怕,没钱怎么都是没钱。所以原告对这种情况,提前知道的话,起诉与否你是可以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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