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5:25:25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代理律师作用,加强审判权力监督,确保司法公正,9月16日下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本院审理的小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纠纷上诉案件,双方律师到场陈述代理意见,并接受专业法官会议委员的询问。这是宜昌中院首次通知律师到专业法官会议陈述代理意见。
会上,主持人首先简要介绍了此次通知律师参加专业法官会议的背景及本次会议的基本流程。其后,承办法官向与会委员介绍了案件一审查明的事实、审理结果以及二审双方当事人的上诉、答辩意见等基本情况。随后,双方代理律师依次陈述了代理意见,与会委员就案件事实部分分别向代理律师进行了询问。询问结束后,双方代理律师离席,与会委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双方律师的代理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该案为涉公司股权纠纷,所涉法律问题专业性较强,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该案争议焦点集中在案涉公司是否存在转让公司主要资产的情况,小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是否符合异议股东收购股权的条件,本案因疑难复杂且涉及企业经营,遂提请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此次通知律师到专业法官会议陈述代理意见,是宜昌中院贯彻执行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的首次尝试,为今后工作开展积累了经验。目前,宜昌中院联合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律师协会正式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将省高院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律师对法院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不断完善审判权力监督运行机制,助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