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5:25:46来源:法律常识
(接上)
1914年9月,在日本对德宣战,破坏中国中立地位之后,北京外交部有识之士,便已经意识到了,靠中国一国之力已经无法解决日本在山东的问题。只能争取在战后通过国际公论取得比较公允的解决方案。
1914年11月青岛战事结束后,北京便开始着手如何参与战后和会问题。
当时的北京袁世凯政府认为欧战不会打太久,预计会在1915年结束,便加快研究很筹备和会问题。后面因为袁世凯称帝失败、黎元洪与段祺瑞的府院之争,导致北京政局动荡,和会筹备工作基本中止。
美国并不希望欧洲陷入战争,大战一开始便积极奔走双方之间,希望进行调停,并拉拢中国等其他中立国、小国,共同调停战争。从此中、美关系开始走近。
1917年1月9日德皇向德国海军命令从1917年2月1日起全面开始无限制潜艇战,即德国潜艇可以事先不发警告而随意击沉任何一艘开往英国水域的船只。无论这些船只悬挂的是什么样的旗帜都难免被德国潜艇击沉。
(之前英国海军悬挂中立国和非参战国国旗,冒充中立国和非参战国,给德军造成重大损失)
德国的无限制潜艇战,直接给美国的商船带来巨大灾难,
1917年3月3日美国对德绝交,
3月14日,北京宣布对德断绝外交关系,
1917年4月6日美国对德宣战,正式加入第一次世界,战争天平开始倒向协约国一方。
驻美公使顾维钧主张不加入协约国,而是协助美国参战。并致电段祺瑞说“加入联盟有四害……日本经国大政在谋操纵中国,欧战实其千载良机。大隈迫胁在先,寺内甘诱以继,凡我有所主张,无论其先反对或即赞成,而均有利用之手续在……联邦国以来,英法等国遇有中国事,往往先商日本,势若默认日本为东亚霸主,我若加入联盟,更授彼以居间愚弄之机,而遂其操纵中国之志……若我随美入战,则有四利……最近美总统宣言,亦谓美国此后须操世界政策,是其拟于战后,在国际上大有为,已可预料,我助彼作战,将来国交上获益实属不浅……而美对我无阴谋,待我以至诚,我正可赖美为助……而我助美为战,自可连同列席,此和会之说之不足虑也。所以我国不与德战则已,战必以助美为宜。”
因美国对此提议不积极,如日本也支持中国参战,又因此时美国无法保证我国战后参与和会的席位。
8月14,北京政府决定对德奥宣战。参战,可以确保参与战后和会,联合美国,摆脱国际孤立,更好地利用美国总统威尔逊的主张,解决山东问题。(中国以“以工代兵”形式参战)
10月5日,驻法公使胡惟德,回外交部函电主张同时联络美日:“美国经济力强盛,可以操纵和战之局,日美能携手相亲,则日本之国势愈加巩固,将来和会席上发言时,美国能占最优地位,日本亦不致落后。窃谓美国极愿中国之能自立自强,俾日本不能垄断以实行其利益均沾,日本迫于世界公论及美国舆情,既不能侵略中国,殆将一变而为中日亲善主义,所谓以柔克致胜者,倘乘势而利用之,日美皆可为我左右之助。中国当积弱之余,欲于和议时提出条件,亦不能不结合一二强国,先与接洽以为应援也……远东之中国亦不能不联合日、美,此地势使然,为情势上所必至。”
1917年12月1日,陆征祥任外交总长,北京筹备和会更加积极。并与驻欧美日各国公使共同商讨战后和会主张、诉求和对策。
主要主张:独立主权、国家平等等。
主要诉求:解决山东问题、修改不平等条约、废除领事裁判权、收回租借地、减免庚子赔款。
主要对策:联美抗日。
(中国参与和会的首要动机于目的便是收回日本在山东的权益)
1918年2月1日,美国国务卿蓝辛指示芮恩施:如中国要求美国做出和会上给予优惠待遇的保证,美国可在其权限范围内给予同其他列强所做出的相同保证,但必须采取独立行动。
1918年2月17日,顾维钧电告外交部:综绎各国关于将来议和大纲之宣言,于各项领土问题,英、法、意、俄均主张以当地民意为解决之本,美国主张尤甚,德、奥亦曾名义上宣言赞成,我国山东问题除根据条约与公法外,可借此原则为将来立论之资。顾建议应及时将日本在山东种种虐待人民行为及人民怀怨日人管理情形,密撰证据,以备届时提出,显示山东民意所在,兼为我要求之后盾。顾维钧敏锐地体认到山东问题的解决,除了原来研究的条约与公法等法理依据外,现在可援引新外交,尤其是威尔逊十四项原则中的民族自决之原则,来解决领土问题,并建议北京政府收集资料,准备与日本抗争。
1918年4月,战事初露端倪,外交部加紧和会筹备,电联驻各国公使,密切关注各国态度,并提出和会建议。大多建议主张联络英美,注重美国总统宣言,牵制日本。其中尤以驻美公使顾维钧准备最周详,认为即将召开的和会对中国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机会,可以借尤以驻美公使顾维钧准备最周详,他认为即将召开的和会对中国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机会,可以借此谋求某种程度的公平待遇,并对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所遭到的惨痛后果加以改正。此谋求某种程度的公平待遇,并对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所遭到的惨痛后果加以改正。
顾维钧还建议利用和会,顺应美国主张的新外交精神,改变过去中国所受不公正对待,从争取美国舆论,拉拢美国支持入手。
也有人认为应为英美都不可靠,主张在战后和会上中日互相提携。
外交部遂秘密要求驻日、驻美公使同时与日、美探讨战后和会政策。
1918年10月,德国出现明显败象(10月4日,德奥两国同向美国呼吁停战),驻欧公使纷纷建言。
1918年10月13日,胡惟德建议外交部早派代表赴欧。
1918年10月14日,唐在复来电:德势穷蹙,议和期近,我国全权列席大会须确能代表完全统一之邦,庶无损民国之尊严地位,否则内自分裂,必将贻口实而起戎心。
(此时国内有南北两个政府,北京北洋政府,广州护法政府)
1918年10月15日,北京国务会议决定联美方针。
1918年10月16日,陆征祥电顾维钧与美国政府接洽,并派顾维钧赴欧接洽。
10月17日王广圻电:胶州问题为我国和议中重要之一,日虽宣言归还,但与协约国有密商,似宜将该问题密商美政府,询其意见,预筹妥策,以免意外。
10月30日,协约国诸国有意将中国排除在和会之外,以中国虽经对德奥宣战,但参战不力,又引发内乱,送说帖于中国外交部称:
协约国为对中国尽其友谊起见,提出后列之十二条,倘中国政府能加以注意,不惟为协商方面所期望,且于中国将来加入和平会议,亦有莫大利益。
1.庚子赔款允许暂缓拨还及准提关税等事,原期中国运用此种款项,经营国内实业,增长实力,以便协助协商之物资;不期一年以来,中国竟将此款耗于消费之途,疏失协商之好意。
2.不顾参战名义,而南北纷争不休。
3.津浦、陇海等铁路,常有土匪妨害路政,以致投资国受异常损失。
4.未与协商国预先接洽,竟拟派使教廷,难免有私敌嫌疑。
5.查封敌侨财产,未能切实监理,所以敌人接济时有来源。
6.天津、上海之地方官,不能严厉监视敌人营业,所以敌人在华势力,未能一律铲除,甚至察哈尔都统禁止美国开车,反致协商方面不能谋其利益。
7.禁止对敌通商条例,虽已颁布,并未施行。
8.北京地方有敌人营业,要求封闭,尚费许多周折。
9.黑河道尹在协商方面,认为有助敌嫌疑,而中国政府不予撤换。
10.敌侨有秘密举动,理应赶速拘留,而中国竟宽遇之。
11.由协商国拿获敌探,发现伪造护照,而中国又不令协商领事观审。
12.中国对于协商条约上之义务,未能全尽。
11月2日,中国把诉求内容电与美国秘密接洽:“和会事美允力助,深用感庆。我国愿提出大会问题屡经设会讨论,大概可分三类:
一、关于土地之完全,
二、关于主权之恢复,
三、关于经济之自由。
三者缺一,则政治之自由与国家之独立皆属空言。即威总统所谓以政治独立与领土完全之保证,给予世界大小各国之目的亦不能达,恐世界终无宁岁也。
一、土地之完全:例如各处租界及租借地、胶州湾等处是也,租界主权名属中国,其实无异外国之土地,日清之役上海宣布中立,即明证也。其土地为一国立国之要素,今谬托租界之名以行其破坏土地完全之实,其不公平孰甚于此。至于租借地如胶州湾、旅顺、威海卫、广州湾等,皆昔日借口于教案或均势之说而为之,其实无异于割让。法因战败失爱罗二州,犹四十年不忘此耻,致有今日战祸,况无故割取,不平孰甚。
二、主权之恢复:例如辛丑条约之永久驻兵于京师,领事裁判之破坏我国法权,此其最著者也。
三、经济之自由:一国经济之发达,多赖关税为之保障,我国关税既由外人办理,条约之拘束綦严,甚至条约许可之切实值百抽五,亦不能实行;经济既无由整顿,政治之改良自成绝望。余如辛丑赔款,美拟派退还,是协商中之主持公道者,想亦待则而效之,将来或亦在提议之列。
以上各节皆根据威总统历次宣言之原则所必发生之问题,将来大会必由威总统从中主持公道,为世界独一无二之机会,故不得不一一详陈,在我能否全行提出,此时亦无把握。中美交谊素笃,此次美国参战又纯系公理人道及世界永久和平而发,对于上列数大端倪,想必能为将伯之助。至于此项问题有直接间接关系之□,如军政、财政、法律、审判、警察等等,现已极力筹划进行,一并附阅,详俟续达。希本此意,秘密接洽,并将美政府意见态度随时探问为盼。”
1918年11月11日,德国与协约国签订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的条约。
世界进入巴黎和会时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