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6:09:22来源:法律常识
上周的《凡夫看法》,发了一篇《从蚌埠又有干部被查,想到前公安局长巫希平两次获刑》(点开书名号中蓝字可阅读)。
该文讲述了蚌埠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巫希平职务犯罪的故事。文中提到,在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巫希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暴露了出来,导致此前因受贿罪已判刑入狱的巫希平因为漏罪再度获刑。
巫希平纵容和包庇的黑社会组织,领导者是蚌埠市刘氏四兄弟。办案机关查明,蚌埠有近百名公职人员被刘氏兄弟及其家族企业收买,充当了他们为非作歹的保护伞。
巫希平是这起涉黑案件中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官员,也是唯一的副厅级干部。
我在上周的文章中也提到了其他一些被刘氏兄弟拉下马的蚌埠干部,但只是一笔带过,因为上一篇的“主人公”是巫希平。
今天这期《凡夫看法》,笔者打算聚焦另外三名充当过刘氏兄弟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王琦与刘氏兄弟
王琦,出生于1958年,安徽亳州市蒙城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落马前担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王琦是军转干部,他的老家蒙城县与蚌埠的怀远县接壤。王琦转业后被安排在蚌埠政法委当巡视员,并在2004年调任蚌埠市文明办主任。
正是在2004年前后,蚌埠市马城镇的刘氏兄弟开始通过非法采矿大肆敛财,并称霸一方,逐渐形成了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地方势力。
刘氏兄弟与王琦开始走得比较近,是因为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刘氏四兄弟带着两台特种挖掘机,奔赴千里之外的汶川抢险救灾。
这让笔者想到有关日本黑社会的一些传闻。
日本是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据说日本的黑社会组织为了笼络人心,每到灾害发生的时候就会向灾区捐款捐物,并主动奔赴灾区抢险救灾。
我不知道蚌埠的刘氏兄弟当年驰援汶川是不是“模仿秀”;不知道他们这么做,主观上是不是为了笼络人心、沽名钓誉、用善举来掩盖或救赎曾经的恶行?
但客观上,刘氏兄弟驰援汶川感动了灾区人民,也得到了蚌埠地方政府的肯定,这无可厚非。
此时的王琦,身为蚌埠市文明办主任,有责任和义务把身边的“好人”宣传出去。他不仅代表市委市政府前往汶川灾区开展慰问,还积极宣传刘氏兄弟驰援灾区的事迹,帮助他们获得了一定的政治荣誉。
对于王琦的这些帮助,刘氏兄弟记在心里。
2008年底,王琦调回了政法委,并担任政法委副书记,成为巫希平在政法委的副手。第二年,王琦又兼任市综治办主任。
对于靠非法采矿发家致富的刘氏兄弟来说,王琦从文明办调到政法委、综治办,那是“背心改文胸——虽然是平调,位置更重要”。
此后王琦向刘氏兄弟提出的各种索求,刘氏兄弟不敢推辞,总是尽量满足。
在此不妨比较一下巫希平与王琦的受贿记录。从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虽然两人的受贿金额都是200多万元,巫希平的涉案金额还略高一些,但王琦的“吃相”似乎不怎么好看。
巫希平收受最大的一笔贿赂来自蚌埠八一化工所谓的“投资分红款”。但在送钱后不久,八一化工的董事长李某怕出事,又把送出去的钱要了回去。
而且,巫希平退钱的时候还把钱退多了。他只留下了最初交给李老板作为投资本钱的30万元,30万元本钱交给李某后产生的应得孳息,巫希平也没敢留下。
此外,巫希平收受刘氏兄弟的老大刘兆水的80多万元贿赂,也因为副市长刘亚案发后,巫希平怕出事,急忙退还给刘兆水40万元。
从中可以看出,法院认定巫希平收受的250多万元贿赂,巫希平在案发前已经将其中约200万元赃款退给了行贿人。
再看王琦,法院查实他受贿金额是238万多元;其中227万多元来自刘氏兄弟,另外11万多元分别来自怀远县文明办副主任邵某、蚌埠第二看守所所长陶某及其堂兄、蚌埠绿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的丈夫韩某。
在王琦上述四项受贿行为中,除了收受陶某及其堂兄的4万元是对方分两次主动送的,其他三项都存在王琦以种种借口索要的情节。
比如韩某的妻子张某因经营上有纠纷需要辖区政法委出面协调,韩某曾经找王琦帮过忙。几年后,王琦让韩某帮他买了一对汉白玉麒麟和一块假山石用于别墅外装饰;经价格鉴定,两件装饰物合计价值1.3万元。就在被宣布“落马”几个月前,王琦到四川成都参加会议,以需要看望妻子的大舅为由,让韩某到其办公室送1万元现金供其使用。
再比如前述怀远县文明办副主任邵某,他与王琦在同一个炮兵部队服役过,王琦在部队算是邵某的“前辈”。2005年,邵某在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担任党工委副书记的时候,曾到怀远县文明办挂职副主任,等于是王琦的下属。在此期间,战友胡某找王琦借钱做生意,王琦就找邵某借了5万元,然后将其中的4万元转借给胡某。两个月后,胡某将4万元归还给王琦,王琦却在邵某2010年挂职结束之后,依然没有把5万元还给邵某;后来邵某找王琦多次要钱,王琦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部队的“前辈”俨然成了“老赖”。
刘氏兄弟送给王琦的227万多元,除了有80万元是刘氏兄弟分3次主动送的,其余近150万元都是王琦以借款等名义主动要的,王琦的座驾和别墅装修安装的3台空调也是他吩咐刘氏兄弟出钱买的。
受贿和索贿之后的王琦,对于刘氏兄弟的诉求自然有求必应、能帮尽帮。
特别是在2014年以后,王琦兼任蚌埠市大洪山非法采矿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明知刘氏兄弟在大洪山地区有组织地长期从事非法采矿,却充当保护伞为刘氏兄弟保驾护航。
法院查明,大洪山非法采矿整治领导小组在开展整治行动的过程中,王琦多次为刘氏兄弟通风报信,泄露矿山检查的时间和线路,帮助刘氏兄弟躲避、应付检查。
在矿山整治工作后期拆除非法采矿设备阶段,王琦给整治小组和蚌埠高新区有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延缓拆除刘氏兄弟等人的采矿设备,以帮助他们继续开采。
在刘氏兄弟中有人涉嫌非法销售爆炸物被调查期间一案中,王琦给案件办理部门打招呼,干扰案件的正常办理……
2019年3月,蚌埠市纪委监委决定对王琦进行留置,此时的王琦刚到本该正常退休的年龄。
几个月后,王琦被执行逮捕,并被纪委监委宣布“双开”,同时通报他收受他人高档烟酒价值2万多元。
2020年7月,王琦被法院以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
王琦与二次获刑的巫希平所定的罪名是一样的,但他数罪并罚的刑期比获刑8年的巫希平要多出两年半。
可以看出,虽然他受贿金额比巫希平略少,但他有明显的索贿情节。结果在受贿罪的量刑上,巫希平获刑5年半,王琦则获刑10年。
王琦比巫希平小一岁,巫希平目前的刑期是到2024年,王琦的刑期是到2029年。
殷召才和刘氏兄弟
殷召才,出生于1962年,蚌埠市怀远县人,本科学历。历任怀远县孝仪乡党委书记、马城镇党委书记、马城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落马前的级别是副县级。
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四兄弟是马城镇新城口村的居民。马城镇原来隶属于怀远县,是与孝仪乡合并而成,2013年区划调整到蚌埠市禹会区,原来隶属怀远县的马城经济开发区,并入禹会区的高新区,更名为天河科技园。刘氏兄弟经营的家族企业,就设立在天河科技园辖区内。
刘氏兄弟的老大刘兆水出生于1964年,2002年在孝仪乡成立家族企业开始涉足非法采矿,当时比他小11岁的老四刘兆安也在公司任职。
老二刘兆本出生于1970年,他在2005年当选新城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开始把持基层组织,当时殷召才是马城镇党委书记。
老三刘兆刚出生于1972年,2005年他和马城镇副镇长马万寿合伙成立马城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站,经营为刘氏兄弟非法采矿配套的炸药库。
随着家族企业越做越大,为了进一步在同行中形成垄断,刘氏兄弟不断用糖衣炮弹腐蚀拉拢以殷召才为代表的辖区干部,让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为“黑道家族”保驾护航。
法院审理查明,殷召才收受贿赂共计95万多元。其中超过10万元以上的有3笔,分别来自刘兆水、刘兆本以及与刘兆刚一起经营炸药库的马万寿,累计金额达68万多元。
可以看出,殷召才收受的绝大部分贿赂都与刘氏兄弟及其企业有关。
据刘兆水交代,2005年底,他的公司承接了孝仪工业园内国电大道一期工程,当时殷召才是孝仪工业园指挥部负责人。此后的几年中,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他先后分10次送给殷召才4万元。
2012年底,刘兆水的公司又中标国电大道的二期工程,二期工程的决算价是一期工程的1倍,在此后的几年中,刘兆水分3次送给殷召才25万现金。
除了上述钱款,从2006年至2015年,每年的春节和中秋,刘兆水都会给殷召才送节,10年送了20次,累计送了12.9万元。
据刘兆本交代,2005年他先后当选新城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召才当时是马城镇党委书记,是他的直接领导,为了与殷召才搞好关系,从2006年开始,过年过节就去看殷召才,一直到2016年春节,共分18次总共送给殷召才16.3万元。
据马万寿交代,2005年怀远县公安局要求马城镇建一个炸药库,当时他是分管企业和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他听说殷召才准备让刘兆刚家经营炸药库,就向殷召才表示自己也想参与投资,殷召才同意了。后来他和刘兆刚经营炸药库挣到钱了,为了感谢殷召才的关照,他在2007年春节期间,拎了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塑料袋,在殷召才家门口送给了他。
殷召才和巫希平一样,在2016年因为受贿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后,又在2018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发现漏罪而加刑。
殷召才最终获刑6年,罚金35万元。
据笔者了解,2016年与殷召才同时落马的还有副镇长马万寿。他们的落马与蚌埠禹会区钓鱼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段中太有关。
段中太也曾担任过马城镇副镇长,他在2015年因违纪受到组织调查。调查期间,段中太检举了马万寿经营炸药库获取暴利且与殷召才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线索……
段中太比殷召才大1岁,他在2016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与段中太同案获刑的还有段中太的妻子姚某,她因为与段中太采取虚假离婚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而触犯了诈骗罪。
内容有些跑偏了,情节也疑似“狗血”,赶紧打住。
邵杰伟与刘氏兄弟
邵杰伟,出生于1963年,上海市人,党校本科学历。曾经担任过怀远县公安局长和蚌埠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落马前是蚌埠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邵杰伟是团干出身,年轻的时候当过蚌埠市第二毛纺厂团委书记、团市委宣传部部长,他的贪腐问题主要出在担任县区公安局局长期间。
先来说一说邵杰伟如何充当刘氏兄弟的保护伞。
这要从发生在2007年的“4.15聚众斗殴案”说起。当时刘氏家族为了争抢国电蚌埠发电厂附属工程的石子供应生意,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当时领头组织聚众斗殴的人是刘兆水的妻子马士凤。
怀远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经过初查,发现马士凤等人涉嫌犯罪。时任怀远县公安局局长的邵杰伟因为收受了贿赂,将应当被刑事拘留的马士凤等人不予刑事拘留,之后也没有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当年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当年为马士凤等人脱罪而向邵杰伟行贿的人是马城派出所负责人房某。虽然送钱的人是房某,但出钱的人是刘氏兄弟。
据邵杰伟交代:“有一天房某给我打电话说为了马士凤聚众斗殴的事情,想到我家里看看我,我当时不在家,心里明白怎么回事,就对房某说我老婆在家。我回家后,老婆告诉我,房某到家里送了20万元钱。后来在专案组研究刑拘名单的会议上,我拍板同意将马士凤等人从刑拘名单中去掉了。在这次会议后,有一天回家,老婆跟我说,房某又到家里送了30万元钱,还是为了上次那个姓马的女人打架的事情,后来我明知道马士凤的案件后期被搁置了,也不去督办、推动……”
邵杰伟充当刘氏兄弟保护伞的另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他调任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这起案例我在《从蚌埠又有干部被查,想到前公安局长巫希平两次获刑》(点开书名号中蓝字可阅读)一文中已经提过。
2014年,当时刘氏企业因为担心采矿许可证不能及时延期导致无法获取足够的炸药雷管用于生产,便非法储存了一些爆炸物,结果被警方查获。由于巫希平和邵杰伟以及具体办案的派出所民警都被刘氏兄弟收买,致使本该受到处罚的刘兆水和刘兆本等人逃脱了法律制裁。
邵杰伟在2019年10月被蚌埠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他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更为严重的受贿行为罪行。这些供述虽然为他后来从轻处罚创造了条件,但他的受贿情节也触目惊心。
邵杰伟总计收受的贿赂为290多万元人民币,比巫希平和王琦的受贿金额要高。他的受贿来源于22个单位或个人,其中8笔贿赂来自在下属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的民警,其中7笔是在他当怀远县公安局长期间收受的。
这些下属中,前述马城派出所前所长房某除了替刘氏兄弟向邵杰伟行贿50万元之外,自己为了个人晋升也给邵杰伟送过几万块钱。
另外,马城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杨某为在职务晋升、案件处理等方面得到邵杰伟的帮助,也分多次送给时任怀远县公安局局长的邵杰伟总计30万元。
除了收受了8名下属的贿赂,邵杰伟还收受了14家企业的老板的贿赂。
正所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邵杰伟在收了这些老板的贿赂之后,便充当了这些老板的保护伞。
邵杰伟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来自安徽天洋集团董事长李某,而且这笔贿赂被法院定性为邵杰伟索贿:
2009年3月,邵杰伟以其女儿小婧在上海购房缺钱为由,向李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邵杰伟敢向李某“狮子大开口”,是因为两人属于“老交情”。
李某在一份证词中说:“邵杰伟在团市委工作期间,为我评选省里十大青年标兵、安徽省五四青年奖章等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我下海创业后,邵杰伟还给当时的市工商局局长和中房蚌埠公司负责人打招呼,帮助我快速办理了营业执照,租赁了吴湾路的场地。”
公开的资料显示,李某与邵杰伟同岁,他创办的安徽天洋集团在蚌埠知名度很高,旗下企业经营的蚌埠新世纪购物中心、新世纪大酒店、天洋海鲜城等商业体在蚌埠家喻户晓。
李某后来证实,他在经营上述酒店商场的时候,邵杰伟为他引见过辖区公安分局的一些领导,并跟这些人打招呼,让他们对天洋集团的经营发展提供帮助。
时任某分局局长的郭某在一份证词中说:“邵杰伟让我对李某的生意多多关照,2009年,分局在新世纪大酒店查到卖淫嫖娼情况,只处罚了卖淫嫖娼人员,未处罚酒店。”
另一位当年的分局局长彭某在一份证词中说:“邵杰伟跟我提过,让照顾照顾李某,此后天洋大酒店曾存在涉黄赌的现象,其私下提醒让李某注意些,没有督促酒店进行整改。”
据笔者了解,邵杰伟的女儿小婧于2009年3月在上海杨浦区华润置地开发的橡树湾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出具了一份“2009年3月18日小婧向安徽天洋集团借款100万元”的借条,李某旗下的蚌埠天洋交电公司则在3月26日转账给小婧100万元。
100万元“借”出之后,李某没有找邵杰伟要过这笔钱,直到2016年案发,邵杰伟及其女儿小婧也没有归还这笔钱。
2020年,法院以邵杰伟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8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罚金80万元。
笔走至此,不禁一声叹息!
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四兄弟,如今都在监狱服刑,他们的刑期分别是25年、24年、23年、20年。
巫希平、王琦、殷召才、邵杰伟,如今也都在监狱里服刑,他们的刑期分别是8年、10年半、6年、8年半。
巫希平和王琦是刘氏兄弟众多保护伞中职务较高的“五零后”。
殷召才与邵杰伟是刘氏兄弟众多保护伞中属于“现管”的“六零后”。
我们应该为这些保护伞被铲除叫好!
为蚌埠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战果点赞!
但也应该看到,扫黑除恶的斗争不会一蹴而就,反腐败斗争更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巫希平、王琦、殷召才、邵杰伟等人,一定不会是黑恶势力和违法乱纪者最后的保护伞。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央视《焦点访谈》以深度报道典型案例的形式,介绍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丰硕成果,而记者选择的典型案例,正是蚌埠刘氏兄弟涉黑案件。
在那一期《焦点访谈》中,蚌埠公安局出镜介绍这起案例的最高领导,是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侯红专。
侯红专从2012年开始担任蚌埠市公安局副局长,此前当过7年的刑警支队支队长。
从简历上看,他在巫希平麾下工作过多年。
令人遗憾的是,在巫希平落马多年之后,侯红专在近日也传来落马的消息。
据本月1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消息,侯红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条消息的落款是“滁州市纪委监委”,当年巫希平受贿案件和王琦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的机构也是滁州的相关部门。
法律顾问:
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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