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6:22:24来源:法律常识
曾杰律师: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曾杰律师专注于全国范围内金融犯罪刑事案件大要案辩护,擅长于非法集资、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经济犯罪案件有效辩护、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营模式刑事合法性审查及刑事风险防控;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评论员;新浪法问、网贷之家专栏学者,个人专栏总点击量达两千万。
执业格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们团队始终坚信,必须以专业能力和真诚态度,才能换来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才是律师的价值所在。坚信用事实、证据和法律,追求天下无冤之结果。
曾律师办理了多起较典型的金融犯罪刑事案件,尤其是新类型的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以及企业商业运营被控集资犯罪的案件,诸如:涉案近8亿、涉案范围在全国20多个城市的集资诈骗案(正在办理中);公安部督办、最高院指定管辖的詹某某被控非法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10亿)、李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办理中)、广东中山杨某集资诈骗罪一案(成功打掉集资诈骗罪名)、江门陆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罪案(正在办理中)等。
曾律师在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同时,参办的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也多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诸如:张某某职务侵占案(成功取保后无罪)徐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成功轻判);郭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成功取保后无罪)等刑事案件。
曾律师在刑事实务方面著述达50多万字,在《刑事实务》未央网、华商报、新浪法问等知名媒体发表了《从16个无罪案例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6大无罪辩点》《从40个无罪不起诉案例看集资诈骗罪9个无罪辩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律师促使检察院不批捕情形总结》《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观目的之辩与客观行为之辩的区别》《非法集资案件,刑事律师的阅卷要点有哪些?》《非法集资案中,庞氏骗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占有目的?》《“口口相传”如何才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案件要求的“公开方式宣传”》《是不是所有的非法集资案件,都要先刑后民?》《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的内幕信息认定函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些“私募基金”是怎样陷入非法集资误区的?》《资金用途和去向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中的作用如何?》等40多篇实务文章。
曾律师近期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
近期办理案件:(以下当事人皆为化名)
涉案近8亿、涉案范围在全国20多个城市的集资诈骗案(正在办理中)
张某某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本案被控集资诈骗近8亿,本案是一起以预付卡销售模式运营而被指控为非法集资类典型案件,辩护律师从集资诈骗诈骗罪犯罪构成、购买预付款本质属于消费而非投资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对象、鉴定意见不具有关联性等无法证明被告人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进行辩护。
广东中山杨某集资诈骗罪一案(成功打掉集资诈骗罪名)
杨某以投资返利形式,被控集资诈骗罪,本案自二审阶段介入,对一审判决存在问题撰写了约8万字的案件材料,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在坚持二审阶段的辩护意见下,提出本案缺乏针对涉案集资诈骗项目的资金统计、项目运营情况的鉴定意见,成功打掉集资诈骗罪的重罪指控,改变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安部指定管辖的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金融犯罪案(正在办理中)
本案是一起引起全国性媒体报道的地下钱庄涉嫌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从鉴定意见质证出发,指出本案鉴定意见缺乏关键性材料,导致不具有关联性角度出发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江门陆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罪案(正在办理中)
江门某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陆某定性改为量刑更轻的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某林金融城市经理刘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这是2018年爆发的全国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刘某作为某林金融北方某市城市经理,被控参与、帮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案件正在办理中。
曾律师的著述成果是在大量钻研裁判文书和案例,并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归纳升华而来,相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实务稿件如下:
《从16个无罪案例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6大无罪辩点》
《从40个无罪不起诉案例看集资诈骗罪9个无罪辩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律师促使检察院不批捕情形总结》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观目的之辩与客观行为之辩的区别》
《非法集资案件,刑事律师的阅卷要点有哪些?》
《非法集资案中,庞氏骗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口口相传”如何才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案件要求的“公开方式宣传”》
《是不是所有的非法集资案件,都要先刑后民?》
《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的内幕信息认定函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这些“私募基金”是怎样陷入非法集资误区的?》
《资金用途和去向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中的作用如何?》
《刑事律师在办理案件时,该如何查询法条?》
《民间借贷、P2P、金融资管等商业模式、行为应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犯罪雷区》
《年度盘点:2017年全国十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钱宝网张小雷到底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案件中,律师辩护思路的选择决定了不同的案件结果》
《经验分享:刑事律师应该如何查询案例》
《回望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为何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如何相关员工辩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2302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