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7:17:3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聂成涛律师
笔者专业处理诈骗维权多年,也曾经帮助很多受害者成功的追回了全部或部分被骗款项,结合最近上热搜的“杀猪盘”骗局,现将自己的相关经验总结如下,希望对受害者有用(希望受害者能够读完全文,读完了之后,你就都明白了)。
一、实践中发生的杀猪盘案例
一般骗子都会先和你聊天,这个时间会持续很久。慢慢的取得你的信任。甚至一开始他们也会付出一点点的金钱。诈骗分子在以恋爱交友为手段获取你的信任后,伺机将其拉入博彩理财、期货、外汇、虚假股票、游戏等骗局,骗取你的钱财。不同于其他骗局的“短、平、快”,杀猪盘最大的特点是放长线,这个过程犹如把猪养肥后再宰杀。一切都让你如做梦一般,从天堂跌入地狱。
2020年11月月份,新疆的一名吴女士就报警称自己被骗了37万元,而骗取自己钱财的人就是自己去年10月份在网上认识的网友。对方何某自称是做海上贸易的老板,何某的一言一行都很像个有钱人。两人也非常聊得来,因为他大方绅士的性格,让吴女士渐渐沦陷了,也对他产生了十足的信任。两人就谈起了网恋。网恋期间何某也给吴女士送了不少的礼物。
两人在一起一段时间后,何某就说要带着吴女士一起赚钱,赚了钱后,两个人就有更好的未来了。并向吴女士承诺在这个平台上投资可以赚到不少钱,而吴女士处于对何某的信任,便先后往里面投入了37万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何某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怎么都找不到人,吴女士的钱也随之没有了。吴女士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吴女士的经历就是经典的“杀猪盘”,这种被称为“杀猪盘”的套路正在悄悄地入侵我们的生活。而被骗的都是吴女士这种渴望爱情的单身男女。吴女士不是个例,很多这种例子,甚至我们身边就有。很多时候你根本不知道网络对面跟你聊天的人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人,网络上的身份实在太容易伪造了。
二、杀猪盘的过程详解
骗子和你添加好友后,先会聊一阵子,然后突然减少聊天频率,等你去问他。当你问他时,他也不会说具体做什么,只会说赚赚外快,目的是勾起你的好奇心。
等你上钩后,骗子会说自己在卖国家发行的彩票并暗示可以指导你购买。这是为了进一步引诱你走进陷阱,其实国家目前不允许任何网上销售彩票的行为。网络私彩基本上都是诈骗套路,千万不要碰。
当你动了心,但是下不定决心的时候,骗子一般会用保证赚钱来进一步引诱你,一般会让你先投入少量的钱,然后让你“赚钱”,目的是让你体验轻松“赚钱”的快感,同时展示实力。
这是杀猪盘的“调大”阶段,当你赚了钱,想提现,又或者赔了钱,不想继续,骗子就会忽悠你借钱,目的是为了让你继续陷入这种疯狂的游戏不能自拔,同时也为后续让你加大投入做好铺垫。
当你打退堂鼓的时候,骗子会用激将法让你继续投钱,通常会说让你考虑自己和父母的未来。
这时候杀猪盘诈骗进入了关键阶段,当你的赌性被逐渐培养出来之后,骗子就会忽悠你进行大额投注,目的是骗更多的钱,而人一旦习惯一次输赢几万,就会对金钱不再敏感。
这是杀猪盘最血腥的阶段,这个时候,你的钱已经赔光了,不继续投钱,就只能就地还债,继续投钱,就要四处贷款,骗子正是利用这个心理,指导你去贷款。
骗子会想尽一切办法拒绝和你视频,一方面他们的朋友圈照片都是盗用的,一视频就会暴露。另一方面,就是不想留下任何证据,“不视频”是杀猪盘诈骗的一个显著特征。
这是杀猪盘最最狠的地方,在觉得你无钱可骗的时候会利用前期对你的感情铺垫,制造一个紧急情况的理由,让你删除所有的聊天记录,目的是毁掉所有证据。有不少受害者还以为自己的“恋人”被抓了,其实是自己被骗了。
三、杀猪盘的套路分析
综观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将杀猪盘的套路总结分析如下:
1、取得信任
骗子会在添加好友之后,频繁与你聊天,让你对其产生信任,有些骗子甚至会对你关怀备至,与你确定恋爱关系,让你对他(她)的信任更深。
2、怂恿投资
等到关系稳定,骗子便开始怂恿你在他(她)们自制的平台购买股票,大多数人就会试着小额投入几笔,骗子会通过后台操作,让你小赚几笔。
3、大量投入
当你尝到甜头之后,骗子会并声称自己已经掌握了这个股票APP的规律,只要跟着他(她)投资稳赚不赔。这时,你已经深信不疑,便往平台里面大量投入。
4、无法提现
等到受害人投入大量金额之后,看到平台金额并未增加,准备将里面的金额提现,发现提不出来。
5、销声匿迹
再想与对方交涉时,骗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到受害人恍然大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钞票已经进入骗子的口袋了。
三、遭遇杀猪盘骗局后,报警是唯一的维权方法吗?
遭遇杀猪盘骗局后,维权的根本方法是报警,这是大家的统一答案,这本身没问题。但是那么多诈骗案件,全靠警察,那么警察忙不过来啊。警察立案并去抓的电信诈骗案件很少。新闻媒体上报道了很多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诈骗案件,但媒体并没有报道,有多少诈骗案件没有立案,所以这个占比无法估计。
笔者这么多年维权经验的总结,最根本的维权方法或唯一的维权方法,那就是根据资金流向去追。这个方法说出来简单,大家也都明白,觉得我说的是废话,但实践中,很多人就不知道这一点,很多人被骗以后,资金流向哪里都不知道,都需要我们律师帮他解释或指导。因为都会有伪装的,资金表面看是进了手机上的某APP,也就是受害者被骗的某游戏或某投资理财软件或某炒股软件,但实际上并不是。手机玩的这个APP,只是一个数字游戏而已,也就是说是假的,资金根本没有进入此APP,查银行流水之后才知道资金的真实流向哪里。
维权的第一步,就是查明资金的真实流向。根据笔者的经验,资金流向无非有这么几种选择,第一个选择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现在骗子已经很少通过此方法了,因为央行出了相关文件,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禁止为他们提供资金通道,所以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很少有在做这个了。第二个选择就是皮包公司,其实,很多骗子在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时候,也是通过一些皮包公司来做通道的,钱也是进了皮包公司,也就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一些特约商户,那么现在为什么被骗的钱直接进了皮包公司呢?或者说之前骗子为什么选择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不是直接进入皮包公司?这是为了加大资金流向的查找难度,很多人无法通过层层流转的方式查找到最终的资金去向。第三个选择是个人账户,也就是说资金直接进入了某些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从银行流水上看,资金直接进了某人的账户,知道此人的名字和账号。
有些人会说,资金流向了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这些都是买来的,实际的所有人并没有参与诈骗,所以,这类案件报警之后,警察可以直接找到此人或此公司的法人,但他们都不承认参与诈骗。这种情况下,警察也没法把他们怎么样。是的,这种情况下,警察并不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通过民事手段不能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吗?
笔者认为,这些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在黑市上是被买卖的,也就是说,出卖公司八件套或个人银行账户四件套的,都是获得了一定的民事利益的。不然,他们不会提供。正因为如此,这些人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的,可以追究他们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只是警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为了避免打击面过宽,所以才不追究这些提供银行账户的个人。但这些人,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而言,他们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因为他们属于共同侵权。有些人可能会说自己的身份证被盗了,被骗子利用了,这种情况下,确实无法追究此人的责任。但问题是,现在出卖八件套或四件套,银行卡、身份证、U盾和手机号,这四件东西能够同时出卖,而且现在银行办卡需要本人亲自去,怎么可能同时丢了以上四个东西呢?而且,这些出卖方对买方(也就是骗子),也应该是知道一些情况的,不是一无所知,通过这个渠道,其实是可以追查到真正的骗子的。但是警察无法继续追了。只能靠受害者本人通过追究银行账户的开卡人的民事责任的方式,来逼迫骗子退还本金。另外,骗子也担心这些个人黑吃黑,即开卡人将骗子骗的款项转移或占为己有,骗子不好容易骗来的款项,如果这些开卡人占有了,那不白骗了。所以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这些骗子也能够联系上或控制的了这些开卡人。不管怎么说,骗子和这些个人账户是能够联系上的。只是他们拒不承认而已。所以有时候,认定他们为共同犯罪也是没问题的。
开卡人如果觉得自己可能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其也会害怕,也会积极的协助受害者去追赃。只有通过此种方式,才能够追回自己被骗的款项。简而言之,只要我们受害者能够让持卡人或骗子感到害怕,那么是可以追回被骗的款项的。
四、为电信诈骗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洗钱严重违规,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1、买卖租售银行卡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制度
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卡的申请、使用和管理有明确、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和持卡人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惩罚。《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银行机构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意味着随意出售、出租银行卡行为被公安机关核实认定的,持卡人在5年内将只能亲自到银行柜面办理业务,3年内将不允许新开立银行账户。此外,持卡人的违规行为会被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来对个人贷款、求职就业等方面都可能造成影响。
2、买卖租售银行卡危害个人信用安全,可能引发民事责任
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便宜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卡主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借用……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3、买卖租售银行卡危害金融安全,可能涉嫌犯罪
出租出售的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用于诈骗、逃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非法集资、经济诈骗、赌球、洗钱等非法活动,作为账号的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受到牵连。如果卡主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用途仍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卡主本人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涉嫌洗钱犯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五、被骗之后应当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勇敢的去维权
笔者这么多年的维权经验,一直坚持认为,被骗了想维权成功还是要靠自己,如果不靠自己有别人靠自然是最好的,警察帮忙把钱追回,自己不用花钱请律师,还全部追回,这是最好的。但实践中有多少这种最好的情况出现呢?概率1%都不到,也就是说,其他的情况都得靠自己的努力去维权,而且维权是需要成本的,需要时间、需要精力,很多人可能会说被骗的身无分文,还怎么维权?这就是骗子最愿意看到的情况,骗到你一无所有,让你根本无法维权。这样的话,骗子就可以高枕无忧,大摇大摆的出去花你的钱了。
更有甚者,很多受害者说,被骗了之后精神压力巨大,根本就不想活了,愧对家人,愧对自己,对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估计都已经有抑郁的倾向了。说实话,如果你真的因为被骗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这也是骗子高兴的事儿,根本就没有人再去找骗子维权了,骗子不用躲了,大把花你的钱就好了。所以,笔者认为,被骗之后,想其他的都没用,坚定的维权就好了。你不要寄希望于骗子良心发现,会把你被骗的钱再还给你。骗子是没有良心的,特别是那些惯犯,只有那些刚刚开始骗人的骗子,估计还会有点良心,当他们骗人骗久了,就不会有良心了。因为他们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骗,他们觉得自己做的是正大光明的事业呢。所以被骗之后,应当鼓足勇气,勇敢的活下去,勇敢的和骗子斗下去,骗子让你不好过,你也不能让骗子这样逍遥法外,你应该让骗子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不然,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人会受骗。
当然,笔者这些年维权中,也有人会感谢骗子,被骗之后不维权的人也很多。这些人觉得,第一,骗子和她沟通交流这么久,也让她获得了很多快乐,而且骗子还给了她很多的鼓励,她认为骗子也不是那样的可恨或可误;第二,如果去维权,会打破她现在内心的宁静,她不想打破这种心境,虽然知道是被骗了也不舒服,但内心深处不想再提到此事,因为一想此事内心就会痛,所以不想再提此事了,被骗的这些钱自己认了;第三,即使知道能够维权要回来一些钱儿,但这维权的过程,可能会让她痛苦,会打破骗子和她之间建立的那种关系。所以更愿意花钱买平安了。这种做法笔者也认可,既然你不想追究骗子的责任,那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放弃。只是会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而已。
笔者也一直认可,骗子为了骗你,真的是不容易的。他们要采取各种伪装,还要学习各种话术,天天陪聊,陪聊到深夜,只为了获得你的好感,有时候,还要为你唱歌,唱情歌,只是为了让你高兴而已。为了让你相信他,他什么话都敢说。生活中有很多单身的人,习惯了孤独,突然有这么一个人闯入了自己的生活,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天天早上问早安和晚安,而且还把自己伪装成高富帅,有那么多的正能量,还经常做公益,还能让你资产翻倍,还要带你周游世界,同时,还用小时候的悲苦生活打动你柔软的内心,这样一个如此励志的人,让你不得不放下内心对他的戒备。等时间久了,你就进入了他的圈套,成了他的猪,既然是猪,那么总有要杀的那一天。虽然你不相信,但那一天迟早要到来。只是当你被宰割的时候,你还在相信他的甜言蜜语,这让你不觉得疼痛。当有一天,你被他骗的一无所有,他就在你面前玩消失了。只有在这个时候,你彻底明白被骗了。其中一个当事人遇到的骗子玩消失的方法就是说自己得了癌症,我的当事人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得了癌症呢?虽然她亏了钱,但她不觉得是他的问题,一直认为是自己操作的问题,不然不会亏钱。当知道他得了癌症的时候,还四处为他找药,当有一天知道他死了,还为他难过了很久,自己也因为这事儿,身体变得特别不好。感情被骗、金钱损失,这双重打击更让人难以承受,有些当事人直接住院治疗很长时间,而且还没钱再治病了,唉。
六、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维权的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报警、投诉、信访、诉讼等,哪一个方法都不容易,哪一个方法都不可能说短时间内就能把钱要回来。网上有很多维权的人,都是一些法律咨询公司的,不知道有没有律师证,反正是什么话都敢说,在网上宣称不成功不收一分钱,还说15天之内就会有结果。请问,如果维权这么容易,那么骗子干吗使的?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本事呢?作为一个有被骗经历的人,居然还相信这样的话,居然还愿意花钱去请这样的人去维权。如果不花钱,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如果是前期花钱的,那还是算了吧。你为什么会被骗?就是因为你善良,比较容易相信别人,之前没遇到过坏人,觉得世界上的都是好人。被骗之后,还是相信这种话,这都是有被骗潜质的人。
笔者维权这么多年,一直认为,既然是维权,那就没有容易的。如果你的维权很容易,短时间内就要回来了钱,只能说明你比较幸运。你幸运,不代表别人也会这么幸运,幸运是例外,不具有普适性。维权艰难是常态,所以不要对维权的艰难存有幻想,不要寄希望于打几个电话、网上找个维权的、写一封投诉举报信等就能把钱要回来,当然有这么容易要回来的,但不代表你就能这样要回来。你应该做好应付各种困难的准备,比如报警不立案怎么办?警察立案了不去侦查怎么办?抓了骗子没要回来钱怎么办?
很多人听了以上这些困难,可能就对维权没了信心,就放弃了维权。如果你被骗的金额小,可以放弃。但如果你的金额比较大呢?你能放弃吗?放弃了你的外债怎么还?下半辈子怎么过呢?不去维权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内心?如果说没有肉体上的残缺,就应当维权到底。
1、遭遇黑平台“杀猪盘”如何维权
如果遇到的是黑平台,那这肯定是骗子了。既然是骗子,那就应当想办法找到骗子,如果找不到骗子,那怎么维权呢?骗子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电话也没有,对骗子一无所知,如何维权?对于这种网络上的诈骗,都是非接触性犯罪,当受害者被骗子拉黑之后,受害者就无法联系上骗子。那还怎么维权?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骗子骗了你的钱,还不让你知道怎么骗了你,更不让你知道是谁骗了你。这种情况下,唯一的线索就是资金流向,也就是说,受害者只能根据资金流向去追款。但这个资金流向,除了司法机关之外,没人能够去查,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或法院了,也就是说要不报警立案抓人,要不法院起诉收你钱的人,别无他法。
如果有人告诉你,他能帮你追回来钱,那说明他肯定是骗子,或者与骗子有关联,不然他追不回来。既然是这样,你还敢相信他吗?
很多人都说,对于这些黑平台,收钱的人或公司都是假的,都是骗子买的银行卡四件套或公司八件套,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骗子,这也是对的。骗子就是通过这些来洗钱的,那请问,这些出卖银行卡的个人与出卖公司执照的公司,为犯罪分子洗钱,就不该承担责任吗?刑事责任不承担的话,那么民事责任就不承担吗?如果不承担责任,那么很多人都会出卖银行卡获利了。笔者认为,还是要起诉这些人或公司,要他们承担责任,否则,他们骗子就会抓住受害者的这种心理,知道收钱的人或公司都是假的,不是真正的骗子,所以不会起诉他们,他们就会利用这种方法继续骗人。这些四件套或八件套,被重复使用多次。而这些不承担责任的个人,会继续去注册银行卡,继续出卖获利。因此,受害者一定要让这些出卖个人银行卡与公司营业执照的人承担责任,起诉他们,不然,他们还会继续协助骗子来骗人。不能仅仅让他一句话“身份证丢了”等作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2、遭遇正规平台杀猪盘如何维权
如果你遇到的是正规平台,相比于黑平台,正规平台你至少能够找的到在什么地方,黑平台你根本就找不到人。所以这是正规平台维权的最大优势。正规平台的维权,正由于人家是正规平台,所以人家不怕你维权。如果平台没有违规,那么你维权是没有用的。如果正规平台有违规的地方,那么你可以抓住其违规的地方,然后来维权。当然前提是你有证据,如果没证据证明平台违规,那么你也没办法维权。
可能会有人说,正规平台也有杀猪盘吗?前段时间股市当中出现就杀猪盘,对这类案件由于是正规股市,查处起来难度非常大,维权也很难,只能等到证监会查明结果后,确定了谁是幕后凶手后,才能再继续维权。否则,无法维权,因为人家是正规的。正规市场上出现了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况,只能由监管部门来查处,之后才能诉讼维权。
当然对于正规平台的维权,大家都知道,正规平台一般是不会违规的,因为有证监会的监管,出现问题的或违规的,一般是没有监管的,比如居间人,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多的是居间人出现了违规,导致投资者维权的(本文中所谓的正规平台杀猪盘主要是指期货公司居间人喊单指导投资期货导致投资者巨额亏损的案件,因为这类案件也是笔者处理最多的)。那么居间人出现了违规,如何维权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居间人的监管方是谁?按照期货公司的说法,期货公司和居间人之间只是一种合作关系,也就是合同关系。双方之间是平等主体,那就无所谓监管的问题。期货公司也不能把居间人怎么样,最多就是不合作了。他们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靠双方的合同来约定处理。监管部门都要求期货公司制定《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制度》,那么期货公司是不是严格落实了此制度的要求呢?那不一定。如果期货公司没有来自落实此制度,而此制度是期货公司自己制定的,也就是说期货公司并没有严格落实自己制定的制度,那么期货公司存在违规,也就是存在过错,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在居间人出现违规之后,受害者首先应当向期货公司反映此问题,同时再向期货公司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由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的违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但是关于受害者的赔偿问题,证监会一般是不会管的。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只有义务对期货公司的违规进行查处,但对于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他们不管,这属于司法机关的义务。因此,受害者还是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除非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受害者在投诉之后,有些期货公司会协助受害者来积极协调解决赔偿问题,但是有的期货公司根本就不负责协调解决,也就是说,作为期货公司的客户,客户被居间人套路之后,期货公司根本不管其客户的赔偿问题。这样的期货公司是没有社会责任的,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居间人出现违规,期货公司就没有责任吗?期货公司不管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是利益共同体,也就是说期货公司从此事中也获得了利益,所以才不解决客户的投诉。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想要维权,那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然,证监会也设立了一些调解机构,调解机构的调解不具有强制力,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这种调解机构没有强制力,既然这样,就不如法院诉讼解决来的直接,由法院来判决认定期货公司与居间人的过错及责任问题。没有强制力的调解没有意义,受害者与居间人之间的赔偿问题,有时候很难达成一致,除非受害者不愿意诉讼,最终没办法的时候,只能接受居间人的赔偿方案。
综上,以上是笔者多年维权经验的总结,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但不管怎么说,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对受害者有用,也希望大家可以和我交流或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