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7:42:35来源:法律常识
一直以来,在房产租赁,承租人相对比出租方来讲都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尤其是商铺租赁,由于生产经营的关系,一旦发生问题,承租人将会面临巨额的损失。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商铺租赁中两点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帮各位承租人分析一下解决办法。
一、出租方违约可以要求赔偿装修残值损失
在商铺租赁中,承租人由于经营需要,基本上都会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装修是对租赁物的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通常而言,装修行为会使租赁物增值。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需要将商铺返还给出租人,如果无法拆除的装修对出租人有使用价值的,那么出租人就获得了额外利益,而该部分利益应为承租人所有,所以出租人应将装修的可利用价值返还给出租人,即通过折价赔偿的方式弥补承租人的损失。
二、商铺转租起纠纷,次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在房产租赁市场上,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存在,他们是由一部分中介以及一部分个人组成,俗称二房东。他们先从业主手中将商铺承租下来,再将商铺转租出去,赚取差价。当然,转租关系中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各种原因,将自己手中的商铺转租出去的。这个时候,实际使用商铺的人,我们称作次承租人。
在商铺转租纠纷中,一般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因租赁合同解除导致次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由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次承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拖欠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次承租人代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支付的租金,次承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偿。因此次承租人享有清偿代为权、合同解除权抗辩权和追偿权。次承租人可以行使上述权利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从而实现自己的经营利益。
商铺租赁纠纷比仅仅是上文介绍的这两种,其中会涉及到的问题纷繁多样。面对商铺租赁纠纷,尤其是处于不利地位的承租人,想完全自己理清其中的门道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是比较可靠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