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7:51:24来源:法律常识
福州日报讯(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许斯影 吴佳璐 谢晶)一次普通的借贷,却让年逾六旬的叶阿姨背上了巨额债务。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抽丝剥茧,综合运用刑事及民事法律监督手段,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构建常态化机制,织密养老反诈防护网。
“我没有收到这么多钱,为什么要担责还债?这可怎么办呀!”2019年10月的一天,叶阿姨来到鼓楼区检察院申诉。原来,2017年11月,因为家庭原因,叶阿姨和儿子向某民间借贷公司借款。
“他们告诉我,这套房子可以拿来抵押贷款,就让我签了空白的合同。”叶阿姨说。之后该借贷公司先行支付母子俩61万多元。但到了2019年8月,叶阿姨在取退休金时发现银行卡无法使用,经过一番查询,才发现原来她们母子被借贷公司起诉欠款170余万元,且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甚至连家里的房子也被查封了。
了解案情后,经办检察官多问一句,发现在办理借款手续时,叶阿姨的身份信息证件、房产证、收款银行卡、网银账户、U盾等材料均被该公司取走。通过调取比对法院的案卷材料和实际银行流水,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2018年4月,业务经理许某在叶阿姨不知情的情况下,指使公司员工通过他人和叶阿姨的银行卡共同操作,进行5万~20万元不等的小额反复转账,制造已经实际出借放款给叶阿姨170余万元的假象,并以此为根据提起还款诉讼。
2021年1月,鼓楼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了全市首个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监督听证会,通过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调查情况的详细阐述,与会听证员听取案件情况及各方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2月,江伟检察长就案件列席鼓楼区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检察意见。今年4月,鼓楼区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原审原告起诉。
在开展民事监督的同时,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案件中涉及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2020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涉案人员提起公诉,随后,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