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1:06:58来源:法律常识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 实习生 贾雯斐 肖世敏)31岁的袁女士,因为在“伊对”婚恋交友网,认识一名已婚并育有一子的男子,并发生恋爱关系后,被骗钱骗色的报道,引起多方关注。那么,如果你也开始网恋了,或者尝试去网恋的话,该如何规避风险。遇到网恋骗局,又该如何维权?
民警教你如何识破网恋陷阱
昨日,记者联系到公安碑林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刘栢,他说:“对方的身份是一直要怀疑的问题,哪怕对方告诉了你,他的身份证,手机号码,住址等。网恋有风险,在网上结识异性,不要着急确立恋爱关系,最好在现实中交往一段时间。”
同时,刘栢提醒:不要随意泄漏自己的个人信息。现在的骗子很多,就算有一些正规的交友网站,也难免不会有这种浑水摸鱼的人,只能说正规网站的这样的概率可能会相对小一点,这样个人承担得分享也会小一点。当然,也要谨慎。
当你还没有确定对方身份的时候,就不要轻易地透露自己的隐私信息,比如说,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尽管这样做会有一点点保守,但是为了你的安全,还是不要轻易泄露了。
不要随便涉及到金钱方面的问题。网恋的时候,当对方提出借钱的时候,不论多少,这时候尽量地委婉拒绝。当然了,也不要轻易接受对方的汇款和好处,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给你的钱或物有问题了,很多人钱被骗都是从这开始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了。
终究逃不掉见面的现实。就算你们之间的网恋风风火火,但是终究要面对见面的现实,在和网友见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带上自己的好朋友,选择公共场所,记得核对身份等,如果你是女孩子的话,最好让对方来你的城市。
只有真正确认对方的身份后,才可以考虑进一步交往的事实。恋爱的东西,网恋给不了很多的,很多都是在实际相处中做出来的。
律师建议袁女士提起民事诉讼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现在好多人通过谈恋爱、结婚作为幌子,各种借口要钱。对于袁女士的这种情况,如果这名男子没有还款的意向,或剩下的1万元迟迟要不来,那么这名男子的行为就可能是诈骗了。
首先,这个男子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和袁女士谈恋爱或者结婚,而是为了“借钱”,说是借,其实就是骗,这种是违法的。如果是诈骗,它就属于刑事案件了。赵良善表示,对于该男子在已婚状态的情况下与别的女生谈恋爱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从婚姻法上讲,这名男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忠诚的义务,这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说找了第三者,和第三者共同生活,或者以夫妻相称,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但这名男子的行为达不到这种程度。
对于袁女士现在的情况,这名男子虚构一些事实,取得她的信任,然后让该女子自掏腰包,所以构成了诈骗。如果经调查不是诈骗,且这名女士认为造成了精神损失,该女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民事案件诉讼判断该男子是否构成民事侵权。针对“伊对”这个网站,作为第三方平台,如果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可能也将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