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1:25:2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地摊经济”成了网络上最火的名词,各行各业关于摆地摊的文章和图片层出不穷,律师行业也不例外。
律媒社邀请了几位律师和律师助理聊聊这个话题。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叔权律师、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朱晓红、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利丹律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海玲律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陈奕楠律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姜逸轩、赵容容对“律师摆地摊、律师做地推”这一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关于地摊我刚刚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4月25日晚李克强夜访成都宽窄巷子,了解宽窄巷子里小商铺的生意。李克强总理在人大会议上提出了要恢复地摊经济。
我们以前地摊是小摊小贩,过去十多年各个城市为了文明城市建设,可以说对地摊是赶尽杀绝。全部要入市场或入户经营。
李克强总理说了一个数据,有6亿人收入低于一千元。这次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很多人没有工开、没有生计。也就是说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就业。
当然,这次地摊经济跟以前的地摊经济不一样,这次可能是有序放开。最近这段时间,各个地方相继出台地摊或者夜市的管理办法,放开地摊经济肯定是对保民生、保就业的一个有利举措。
关于律师摆地摊有很多调侃的文章,网上也流传着很多律师摆地摊的图片,我看到有一张图片是在烧烤档旁边有一个李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
其实小店旁边附带有律师咨询这种情况以前也是有的,而且在珠海就有。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旁边有一个打印店,里面写着接受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其实这就是一种地摊形式。地摊这种形式在律师行业早就已经存在,不是最近才出现的。
大家去各地看守所门口或周边转转,会发现律师摆地摊、做地推多了去了。
那么这几天关于律师摆地摊的文章,包括今天在朋友圈狂转的《律师为什么不摆地摊》,实际上反映了律师这个行业并不好过。保民生、保就业、保饭碗在律师这一行业同样是存在的,尤其是今年疫情,很多律师到三四月份都还没复工,所以说疫情对律师行业也是存在着不小的冲击。
李克强总理提到地摊经济以后,整个行业都很有共鸣。其实我们可以发现律师这个行业一直都存在摆地摊的情况。比如说在看守所门口开店或派卡片。珠海第二看守所门口对面那栋楼的一个窗口就有用LED放映出来的律师咨询这四个字,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
我本人也摆过地摊和做过地推。前几年,我的司机,是我家的亲戚,我当时做了一本林氏律师事务所汇编的小册子,我去看守所会见的时候,我就让他在看守所门口派。后来被看守所制止了。
2010年我在拱北的街边开律师事务所,那也是一种摆地摊的方式。因为大家印象中律师事务所应该都是开在高级的写字楼里的。
中国其实一直都存在着律师摆地摊做地推这种现象,只不过这种地摊或地推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比如某一个机构在文化广场做活动,我们律师在里面摆一个档口、律师进社区、做法援设点到司法局的楼下大厅、包括我们在做的线上讲堂或者线下的活动都是一种地摊形式。
地摊是最纯粹的一种市场经济,也是最接地气的一种生意模式。摆地摊、做地推这些在律师行业一直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大家没有意识到。其实很多大律师都摆过地摊做过地推,甚至就是从摆地摊做地推开始的。现在律师摆地摊火了,其实也是对于律师同样苦逼、同样困难、同样存在着生计问题的调侃。
我讲这些是为了打破大家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的一种固有印象,因为律师服务本身要回归到服务业本身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将来碰到的很多事情你都是不理解的。比如这个律师费怎么这么低、这么低还要做这么多事情、我们都是在搬砖、我们都是在做法律民工等等。就像今天狂转的调侃文章一样:律师为什么不摆地摊,因为律师在加班。
但是你在加班说明是你能接到案源、或者别人能接到案源给你,你才有机会在加班,否则如果都没有活干怎么有机会加班呢。
我觉得律师要不要去摆地摊,要结合对自己的定位和对目标客户的定位。
我们平时看到的路边摆地摊,卖的都是比较廉价的东西。虽然对地摊商品有需求的人,也可能也需要法律服务,但是打个比方,卖10块钱的东西,你要让他掏15块钱出来买,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就是说如果你定位的目标客户就是这一类型的客户,那么你可以去摆地摊。但是如果你的目标客户不是这一层级的,那你就没有必要去做让自己掉价的事情。
律师摆地摊目前是大家都在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我个人认为这里面也带着一种调侃,但是从深层次来说它反映了我们律师对案件的需求。就是看看以摆地摊的形式能不能多多少少获得一些案源,这反映了我们律师急迫地求案源的这样一种心理,我是这样理解的。
律师要不要去摆地摊,我觉得是看情况。如果律师出版了书籍或文刊,那么可以考虑用摆地摊的形式将这种实体的商品销售出去。因为地摊一般卖的是实物,主要对象就是过路的行人,如果是法律咨询我觉得就比较不实际,因为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并且让客人能够理解的东西。
律师做地推我个人是不赞同的,因为现在我们借助网络就可以宣传,可以提升效率和节省人工。
我不赞成律师摆地摊这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我目前所处的阶段,我认为律师需要经历学会办案,办好案件,再到接案这一过程。
我反对律师摆地摊主要是因为现在律师摆地摊这种行为不排除是借摆地摊这个热点炒作自己,这种行为可能间接拉低法律服务的价值与价格,对律师行业可能正面的影响比较小,负面的影响比较大。
我目前是处于办好案件的阶段,所以更多地会专注于办案上。
地摊文化近来引发了很大的讨论,据我观察,街边的小摊小贩其实都是小本经营,交易金额都比较低。而法律服务跟小摊卖的小物品还是不一样的。
支个地摊接受法律咨询,是等着客户上门,远不如主动寻找客户,主动找到目标人群营销自己。
支地摊接受法律咨询跟支地摊算命有点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给客户答疑解惑。
摆地摊的这种实干精神与辛勤劳动品质值得我去学习、借鉴。
地摊文化在中国并不是一个很潮流的事情,它是一个很传统的形式,也很符合当前社会的一个现状,它是一种推广的方式。
地摊的经营范围很广,涉及到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其实法律服务也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说律师摆地摊也是法律服务接地气的一种表现。
我看到北京一个比较有名的张律师站在街头,帮别人写状子。大家对他这种行为褒贬不一,但是我觉得法律服务本来就应该深入到基层中的。
所以说这种地摊文化更多的是侧面反应出来律师需要去进行推广、介绍自己。
疫情的影响再加上律师行业“僧多粥少”,很多律师都面临着就业或业务方面的压力,“摆地摊"、“做地推”不失为律师营销自己的一种好方式。
身为律师,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把律师这个行业看的太高大上,要始终坚持提供更好法律服务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