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1:26:15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做律师的日常接待客户,特别是第一次接待客户的时候,有些忌讳的事千万不要做。我就讲解如下:
一、不能使用外交辞令。
有些律师对于客户的咨询所做出的解答,我觉得是“外交辞令”。含糊不清,云里雾里的。
律师之所以解答,有可能是不懂。不懂装懂,糊弄公事。有可能是故意不告诉咨询者。
二、不能为客户背法条。
律师给客户解答,用背法条来解答,客户他可能听不明白。律师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告诉客户。
三、千万不能离题万里,也不能过于详细。
律师首先要听明白客户的需求,要有针对性的简明扼要的解答。不能离开客户咨询的主题来解答法律问题。对于所解答的法律问题要针对重点,详略得当。千万不能面面俱到。原因是客户可能不愿意听,另一方面你都把所有的告诉了客户,客户还有必要再聘请你吗?
以上就是我思考的接待客户的禁忌。你们觉得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