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2:59:20来源:法律常识
乱 2000元押金9个月还拿不回来 公司声称没钱拒绝退押金 租车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联系不上……三亚12345热线一个月收到押金投诉43起
“说20个工作日退还押金,结果两个月了还没收到。”“两个半月了,押金还没退。”“告诉我车辆有违章,不能退押金。”……连日来,关于三亚部分汽车租赁公司迟迟不退押金的投诉增多。不少消费者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有些租车公司甚至已无法找到办公地点,也联系不上工作人员。对此,三亚相关部门要求涉事公司尽快将押金如数退还消费者,仍不能妥善处理的,或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在这些投诉的背后,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漏洞不容忽视。据了解,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约束,汽车租赁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缺位、维权难等问题普遍存在,行业乱象丛生。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出台相关约束法规迫在眉睫。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张宏波
拖
2000元租车押金 9个月都没退还
“今年3月,我在三亚海棠区一家租车公司租了车,支付押金3000元,4月初还车。公司告知还车后20个工作日退还押金,但至今仍未退还,对方一直推脱。”6月10日,李先生就租车押金迟迟未退问题进行了投诉。
据了解,类似投诉在三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上并不少见,记者梳理发现,这类投诉者大多为游客。“2019年9月11日,在海棠区三亚红树林酒店门口租了三亚国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车,押金2000元,租金一天110元,开了2天还车,到目前(2020年6月)押金未退还,打电话无数次承诺退款无数次,但都无效。”一位消费者投诉道。还有一位消费者投诉称,2月中旬到三亚旅游,在大众点评上预订了天涯区三亚湾合盛租车店的租用汽车,租用之后,按规定时间送还且没有违章,按照规定,租车店要在一个月后退还1000元押金,但至今未见退还。
赖
声称没钱或有违章 甚至玩起消失
在退还押金的过程中,有些消费者遭遇了汽车租赁公司的推脱,有些还遇到了“耍赖”的租车公司。“去年5月29日,我在海南旅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2020年5月6日合同到期,缴纳押金1万元,负责人以没钱为由拒绝将押金退还。”一位消费者称。
另一位消费者则告诉记者,4月23日,他预定了天涯区芒果租车店的一辆车,当时交了3000元押金,工作人员称,还车后一个月内退还押金。但一个月后,他没有收到退还的押金,打电话给租车公司,租车公司表示将尽快退还,但随后又称,他在用车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押金暂时不能退。“我肯定没有违章,让他们拿出违章记录,他们也迟迟不肯给我。”
更有一些租车商家玩起了消失。游客王先生说,今年4月初,他来三亚旅游时租了一辆车,5天后还车,商家承诺一个月内退押金,但直到现在,近3000元押金依然未退还,商家电话已经打不通,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上。
“4月10日租用亚龙湾国业租赁公司车辆,4月14日还车,押金9200元。由于商家没有退还,我报警了,后来商家退还了5000元钱,但剩余4000多元至今没有退还。目前,联系不上商家了。”另一位游客投诉称。
骗
租车公司员工 擅自将车外租收押金
有游客向三亚12345热线投诉称,4月9日,他在位于三亚师部农场路永进汽车文化城的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租了一辆车,由一名何姓工作人员接待,双方签订了租车合同,缴纳押金2000元。4月12日将车归还,当时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月后退还押金。然而,退车已2个月了,不仅押金没有收到,连这名工作人员也失去了联系。
对此,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指派了执法人员协调处理。执法人员从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何姓工作人员于今年3月向公司借了10台电动汽车作为业务推广使用(未付押金及租金),后其擅自以公司名义将车辆外租并收取租金及押金,导致现在押金不退,目前该公司已将车辆收回,但何姓工作人员已不是该公司员工,且无法联系上。
一个月43件投诉 涉及金额18万多元
记者从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了解到,近一个月以来,共收到拒退租车押金投诉工单43件,涉及到16家汽车租赁企业,主要涉事企业为三亚国业汽车服务责任有限公司,涉及办件14件。单个投诉办件涉及应退押金金额2000-20000元不等,合计183767元,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许多消费者致电12345表示,就押金退还问题致电租车企业客服电话均无人接听,联系相关负责人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一情况也得到了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和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印证,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被投诉的多数汽车租赁公司无法找到办公地点,也联系不上办公人员,部分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现象,无法按时退还押金,也不愿配合职能部门调解,这些公司都存在逃避责任及政府监管的现象,建议市民游客走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此类问题,海南正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宗斌表示,此事件属于合同纠纷。租车时会签订一份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上会说明租金退还的时间期限,以及不退租金的情况,如果租车人没有损害车辆或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等违背合同的行为,汽车租赁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按期退还押金,逾期不退,租车人可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透视汽车租赁行业 管理篇
治 部门执法、消费者维权遭遇难题 尽快制定符合汽车租赁业特点的法律法规 律师提醒:租车要记得签“一份合同两份单据”
部门说法
将持续跟踪租车公司押金退还情况
针对汽车租赁公司未及时退还押金问题,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日前联合多部门约谈了涉事公司。三亚市热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约谈会要求涉事公司核查本公司的押金清退情况,尽快将押金如数退还消费者,并将清退工作进度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约谈会上,涉事的三亚国业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押金退款工作,清查应退押金名单及金额,按时间按区域错峰退款,并承诺日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诚信经营。
三亚市热线办、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汽车租赁公司退还押金问题,若相关涉事企业仍不能妥善处理,相关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提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失信企业的非法经营行为,并严查失信企业的经营范围、税务情况。
消费提醒
租车要记得签“一份合同两份单据”
海南正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宗斌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车时,要签订“一份合同两份单据”,即租车合同、租车提车单、还车验车单。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是保证租车服务顺利进行的前提。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租车条款,查看承租车辆的保险及免赔额度、车辆出险后的责任要约、约定还车时间、退还租车押金限期等相关权利要约。
在签订合同时,还需注意对方有无盖章签字,盖章公司名称和单位主体名称是否一致等问题。要确保合同有效,否则可能就无法追回押金。
此外,完善提车手续是驾乘安全的保障。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开盖检查主要部件,试驾体验车辆性能。如果车辆提车时发现问题,一定要在提车单上清楚注明。
最后,认真履行还车手续是退还押金的必备条件。还车时要求商家签订还车验车单并保存。验车有问题时,应找第三方车辆维保部门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保管好租车期间的费用凭证,还车时查询租车期间是否有违章记录。
监管观察哨
汽车租赁行业缺乏法律法规监管
不少租车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 消费者维权难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汽车租赁企业迟迟不退押金的背后,折射出汽车租赁行业普遍存在的监管漏洞。正如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所说,现在国家、省里都没有针对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汽车租赁行业在准入、日常监管、追责处罚等方面,都没有相应的依据,不少汽车租赁企业鱼龙混杂,游离于监管之外。
●监管部门:没有执法依据 只能投诉后调解
“我们要求车辆超过500辆的汽车租赁企业来备案,目前三亚共有4家这样的租车企业。”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稽查二大队队长李哲说。然而,汽车租赁行业准入门槛并不高,只要申请营业执照后就可以,也不需要到交通部门备案,甚至准备几辆车就可以开一个租车公司,这就使得市场上充斥着大量鱼龙混杂的汽车租赁公司,不少公司资质堪忧。
让李哲无奈的是,作为监管部门,目前三亚具体有多少家大小汽车租赁企业,交通运输部门也无法掌握。“有时候要确定一家租车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我们都得查一查。”李哲说,没有法律规范,监管上也存在不小难度,不少汽车租赁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
“没有执法依据,我们更多的只能是当消费者投诉后,进行调解。而一般来说,调解不成,大多只能走司法程序,但三亚的租车市场又有特殊性。”李哲告诉记者,大部分来三亚租车的消费者都是游客,旅游完就走了,不可能为了几千块押金多次来三亚打官司。“游客维权难,所以,我们也会和公安部门联动,拒不退押金的,公安部门会进行一些查处。”
●租车企业:无准入门槛 企业资质无法保证
监管的缺失,也让一些正规汽车租赁企业苦不堪言。“有些企业确实是因为疫情影响,游客减少,经营困难,退不起押金了。”三亚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三亚汽车租赁公司目前多以分散经营为主,形成规模、有完整运营体系的很少,在经营模式上也较为传统,这个行业也确实存在诸多问题。
“没有准入门槛,企业资质无法保证,一辆车就要好几千押金,租的多了,这笔钱也不少,难免有些心术不正的企业卷款跑路,甚至有一些人就是奔着这笔钱开起了租车公司。”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不少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除了汽车租赁外,还经营汽车抵押、买卖等,有些经营者主要从事二手车买卖,汽车租赁则成了附加生意。经营范围模糊、租赁信誉低、客户纠纷等,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劣质的租车企业行为,对于诚信经营的租车企业来说,是一种伤害。”该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汽车租赁行业亟待出台法规约束
无规可依,是目前汽车租赁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早在1998年,国家就出台过《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当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经营汽车租赁企业必须具备几个技术经济条件:配备自有汽车不少于20辆,价值不低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等。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原本主管汽车租赁行业的运管部门没有了此项行政管理权。2007年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也被废除,汽车租赁行业成了没有专门法律法规约束的行业。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要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汽车租赁业特点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汽车租赁企业的准入门槛,对租赁汽车的管理、交费、保险、抵押、转让等进行规定,强制性要求租赁公司用于租赁的汽车必须到运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使职能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热线电话
966123
天天3.15栏目记者
姜飞:(查看原文链接)
蒙健:(查看原文链接)
来源:南国都市报
原文链接: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6/24/032375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