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35:55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无为市一家物业公司在小区大门口放置广告牌,市民李女士经过此处时,不慎被广告牌绳子绊倒,致牙齿脱落,血流不止,被送医治疗,但物业公司拒绝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后李女士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4月9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应由物业担全责,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合计63360元。
判决书显示,2021年10月5日晚上8:30时左右,李女士在经过无为市无城镇某小区大门前时,被物业公司放置的广告牌绳子绊倒,致其牙齿脱落,流血不止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李女士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等损失,物业公司拒不赔偿,遂起诉至法院。
涉事物业公司庭审中辩称,本案为侵权纠纷,李女士牙齿受伤与物业公司无任何关系,李女士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受伤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其向物业公司主张损失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涉事物业公司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广告牌,未设置警示标志,其虽间隔放置石球路障,不足以阻却李女士受伤事故的发生,原告李女士被广告牌牵绳绊倒受伤,其自身并无过错,涉事物业公司应承担其受伤全部赔偿责任。
经计算,李女士各项损失合计63360元。遂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李女士6336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