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6:27:17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有婚外情,那么是不会对另一方造成婚姻损害的,如果达到了重婚罪的情况,才会构成婚姻损害,这个时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一、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更进一步说,婚外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的描述,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只不过更为严重而已。假如配偶婚外情的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二、婚外情离婚的受害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那么,受伤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呢?这个情况目前还无法请求。
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
虽然“小三”破坏了夫妻间的感情,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出轨一方能够保持对妻子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抵抗住现实的诱惑,维护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三、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损害赔偿是与离婚诉讼一同提起的,而能否获得赔偿则需要两方面的考量,第一是能否达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标准,第二是能否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亦符合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才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四、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很难判断,一般实践中,我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受到伤害的是当事人,而多少赔偿金能给其心理带来安慰每个人又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都不会建议当事人把金额定的奇高,因为这个赔偿金更具有补偿性质,我国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赔偿金。另一方面,过高的赔偿金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承担本没有必要承担的诉讼费用。
五、离婚损害赔偿金应选择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期给付
离婚损害赔偿金如果能够一次性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比较好。在实践中,胜诉不是问题,而胜诉之后的执行才是问题。因此,为了以后不致再发生纠纷,一般还是一次性支付为好。司法实践中基本为一次性支付,鲜见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大部分在《民事调解书》中出现。
六、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对于任何形式的诉讼都至关重要。而重婚等证据往往涉及某一方的个人隐私,取得证据的方式不合法,或侵犯的对方的隐私权,该证据在法庭中是无法被采信的,因此在取证时,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师,以免因小失大。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婚外情证据有:照片、录音、短信、qq聊天记录、视频、保证书等。这里我要着重提一下保证书,因为在发现一方出轨后,可能不会马上就上升到要离婚的程度。此时,一定要过错方书写保证书,把事实写清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此作为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七、婚外情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