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莆田律师电话查询,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追讨律师

时间:2022-12-02 06:53:21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我想请问律师,对于欠钱不还的无赖,我们该怎样讨回欠款?

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春苹解答:

网友咨询的这个问题是我们生活中普通存在的现象。债务人无赖欠钱不还,已经无法通过双方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建议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欠款。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前,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实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如提供借条、银行转账凭证、取款凭证、短信记录等,只要是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行为的,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前往法院起诉需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欠条或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通过法院诉讼讨回欠款,是你目前能采取的最好方式。(以上观点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刑事案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