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0:53:18来源:法律常识
海南日报讯 (记者高懿)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力量,调解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20年1月,因土地侵权引起争议,澄迈县中兴镇某村村民成某与张某将同村的陈某及该村村民小组诉至该法院中兴法庭,请求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依法取得经营权证的土地地块侵权行为,并排除妨害。因该两起案件须以另外一宗关联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得不裁定中止诉讼。另案历经两审,近期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另案终审后,承办法官当即恢复审理,为快速高效审结该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在充分研判案情后,承办法官决定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优势,双管齐下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特邀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向当事人耐心释法,通过联合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积累多年的矛盾终于解开。
据悉,此案是该法院发挥“特邀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联合调解方式的缩影,从恢复审理到结案仅历时2天,在做到快速结案的同时,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