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山二次起诉找律师费用是多少,拆迁前的房屋测量

时间:2022-12-02 14:05:48来源:法律常识

郭树合 王莹


  


  

负责房屋拆迁测量,10次收取他人财物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按照规定进行房屋拆迁本是一项正常工作,可有人却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动手脚,结果房屋拆了,自己也被“迁”进了监狱。2019年11月15日,经山东省泗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泗水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山东省梁山县土地收储中心原主任、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测量五组原组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16.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2019年12月19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村民家里收受贿赂

  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主要负责县域内棚户区改造及部分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由办公室、测量组、录入组、评估组等小组组成。测量组主要负责对地上附属物的测量、清点、登记、复核等工作。

  2016年3月,王某被上级部门派到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任测量五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全面工作,具体包括空白调查确认表的领取、保管,以及制作完成的调查确认表的上交、复核。调查确认表的内容关系到拆迁补偿,这也是多个请托人找到王某,希望其在房屋拆迁测量确认过程中提供帮助的原因。

  2018年4月,在开展测量梁山县梁山街道丁庄村村民丁某房屋工作时,王某接到马某的电话,希望他能为丁某在房屋拆迁测量确认上给予照顾。在丁某家里测量时,王某收下了丁某委托马某所送的现金2万元,之后便将丁某不符合补偿规定的配房新建第三层也作为安置房屋面积,纳入了补偿范围,并比照原表增加了配房面积,让丁某获得了更多的拆迁补偿。

  让请托人为加油卡充值

  除了收取好处费,王某还曾主动让请托人为他的加油卡充值。

  杨某是某包装材料厂负责人,该厂占地近10亩,有南北两栋二层楼。土地使用证显示,该厂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只能进行货币补偿,不能安置回迁房,并且两栋二层楼中只能有一栋楼作为主房。

  测量完成后第二天,杨某来到王某办公室,向王某提出将他的两栋二层楼都安置回迁房的要求,王某以政策不允许回绝了。接着,杨某又提出能否把两栋二层楼都作为主房给予补偿。这一次,王某答应了杨某的要求,将包装材料厂的两栋二层楼都算作主房,并重新填写了调查确认表。办完之后,王某向杨某表示,测量组平时工作都是开自己的车、自己加油,他的加油卡里没有钱了,希望杨某给他的加油卡充点钱。杨某便从王某那里拿走加油卡,并往卡内存了5000元。

  在诱惑面前,王某逐渐迷失了自我。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冯某、臧某等人的请托,为冯某、臧某等人在房屋拆迁测量确认过程中提供帮助,将请托人的房屋拆迁确认表予以更改,为请托人增加补偿,先后10次收取他人所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6.7万元。

  退缴全部受贿款

  2019年6月11日,王某因涉嫌受贿,由济宁市监察委员会指定泗水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6月1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8月8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应泗水县监察委员会商请,泗水县检察院选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双方就案件证据固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研判协商,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起诉的无缝衔接。同时,双方主动进行联络对接,及时做好案件进展通报和问题协调解决。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王超认真审阅了该案的全部事实证据材料,先后3次讯问王某,依法听取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

  王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即其利用担任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测量五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房屋拆迁测量确认事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了全部受贿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16.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源头防治“拆迁腐败”

  “个案的查处固然有必要,但更需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断权钱交易的纽带,才能从源头上防治‘拆迁腐败’。”承办检察官王超通过办理该案深有感悟。

  记者了解到,泗水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针对这起受贿案中暴露出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指挥部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心存敬畏,依法履职;完善制约机制,在征地拆迁测量、登记、复核等工作过程中,杜绝权力过度集中和“一言堂”现象;强化外部监督,对拆迁补偿情况及时公开、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审计、财政监督,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引导约束各方行为。

  王超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惠民工程领域腐败案件,王某虽然职务不高,但手中却握有执行政策和具体办事的权力。这些原本应该用来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的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了获得好处的筹码,他把党纪国法全部抛在脑后,被金钱淹没了敬畏之心,最终被“糖衣炮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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