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7:17:45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以来,石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全面推动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我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昆明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机关支部成功创建为“市级规范化建设'五星级'示范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党建融合,聚力业务提升。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法官在业务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党建领航,服务大局发展。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等重点难点任务的开展中,我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服务一线,树牢全局意识,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支部引领,疫情期间发布《致全体党员干警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逐一排查包保责任小区,妥善回应因疫情影响群众参与诉讼的各类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二是整合力量,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主题党日”“5+X”的活动开展中,组织全体干警参与志愿服务,共同建设美丽县城。三是党员带头,继续为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今年6月,我院驻西街口镇芭茅村第一书记段惠仙同志被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党建引领,参与社会治理。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石林法院党组以需求为导向,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全面深入探索多元解纷,坚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派出法庭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分中心,全面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依托6个调解组织,挂牌成立“高玛饶”、“阿诗玛”调解室,引导律师、法律援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庭外和解、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信访答疑。三是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我院加强了对快审案件团队的建设,现有二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二名书记员,部分案件在立案当天即可调解结案。
党建依托,强化自身建设。今年三月,结合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队伍建设专项活动的开展,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党员大会传达、党小组会议讨论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以“算清人生七笔账”主题党日、贯彻学习“三个规定”专题党课、干部任前谈话为平台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全院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摸底自查、分类抽查和情况汇总分析,切实根治请托说情和以案谋私。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石林法院纪检监察列席评议案件实施意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监督管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