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7:18:51来源:法律常识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打官司当然还是要自己来打的,但是如果保险齐全、而且没有什么拒赔情节的话,自己是特别省事儿的,整个庭审过程中只需要一句话就行。
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1.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后果的话,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拨打112、120报警,要及时抢救伤员,并且报交警、报保险。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很多是可以快速理赔的,但是只要涉及人伤,都是不可以走快速理赔的。因为人伤有很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有一些伤情,不是当时就能发现的,所以但凡涉及人伤的,都是走普通理赔的。
2.网上有很多“教程”说发生事故以后要坚持“三不一没有”,其实这从法律上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情理上、道义上是讲不通的。毕竟对方的伤情是由自己造成的嘛,而且如果自己保险齐全的话,之前垫付的钱也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自己的。
因此,个人的意见就是发生人伤该垫付的就垫付,只不过是留下垫付的证据,比如对方书写的收条和相关医药费发票等等。
3.在治疗终结(或一段时间)以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了,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一部分的压价,拒绝赔偿部分款项。如果压价过多的话,就可以考虑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了。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害方能够得到的赔偿,除了医疗费以外,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4.这时候就看自己的保险是否齐全了,如果保险齐全的话,上述所有的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而不需要自己额外承担。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里面会约定很多拒赔的事由,如果存在相关拒赔事由的话,即便是法院也不能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比如说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节。
不过,交强险范围内的是由保险公司先承担,当然,保险公司还是有追偿权的。
5.这是因为,在交通事故理赔的过赔偿的过程中是有一个顺序的。
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这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来执行的。即便存在酒驾、毒驾等情节,交强险也是需要先赔付的。
交强险不足的部分,是由投保的商业三者险来承担的,这部分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如何赔偿的。
对于商业险部分仍然不足的,需要由侵权人以及相关的责任人员承担,比如侵权人的雇主。
6.因此,如果保险齐全的话,即便走到法庭,也是不用任何担心的。开庭过程中只需要一句话就行,那就是:我的保险齐全,所有的损失都应该有我的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都会有专门的法务或者专门的律师出庭应诉的,他们在答辩起来会比较专业,这是你不用担心的。
另外,由于保险公司与你同样属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关系,因此,保险公司的律师是不允许代理你参加诉讼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