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8:10:0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陆丰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刘某诉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某电话中向法院书记员发出感叹:“我才刚起诉,法院都没去过,庭也还没开,法官也没见过,才十几天就拿回了八万元的欠款”。
2019年10月,被告林某因结欠原告刘某45万元向其出具了《还款协议书》,承诺五个月内还清并约定了滞纳金,到期后,被告未依约全部清偿,余欠款8万元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讨,被告林某一直推拖不还。原告无奈委托了代理律师进行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8万元及滞纳金。
陆丰法院于2022年1月受理本案,本案书记员张锦洲想方设法联系到被告林某后,有关应诉材料于2022年1月23日邮寄到被告,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月21日,书记员张锦洲电话联系被告邮寄送达,并电话告知被告起诉的简要事由,询问被告是否认可原告起诉的事实和金额,在被告林某对欠款认可后,书记员耐心征询了被告是否有庭前调解意向,并向被告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及调解的好处,被告电话中表达了想要还款的意愿,但因临近春节无法到庭调解,书记员马上建议可以采用协商转账还款后由原告撤诉的方式了结本案。
与此同时,本案书记员及时向承办法官汇报,在法官的授权下继续通过电话耐心做原告刘某及其律师的工作,经向原告方分析利弊及劝说后,原告同意放弃欠款滞纳金,随即被告直接转账还款8万元,原告于2022年1月28日进行了撤诉,当事人各自安心过好年。
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尚未出场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便隔空在庭前及时定争止纷,取得了和谐、快速、高效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陆丰市人民法院及时将学习教育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无论案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每个人都以身作则争当排头兵,化身为调解能手,通过诉前联调、庭前调解等方式,提前介入庭审程序,巧用电话、微信、短信、云上法庭等措施手段,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解纷途径,深入贯彻“我们多做一步,当事人少走一趟”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记者】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黄雁敏
【作者】 郭杨阳;南小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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