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1:04:59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 2021年6月4日21时左右,张芳与母亲李奶奶散完步准备回家,走到昌平区110国道泰陵园村口十字路口处,张芳要由西向东走到马路对面,恰逢李先生驾驶“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轻型普通货车前部右侧将张芳及李奶奶撞倒,造成李奶奶受伤、张芳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经交警查明,事故发生时,李先生是为其就职的物业公司运送树木。
办案经过
在事故发生后半个月左右,张芳家属李先生等经过多方咨询比较,最终选择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来帮助他们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后续赔偿事宜。
元甲律所接到案件时,处于责任未下阶段。鉴于此案件的特殊性,元甲律师立刻建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律师在向家属了解案情后,首先亲自到事发现场实地查看,便于更加准确的分析事故成因、更加有的放矢的和交通队沟通事故责任。
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结合在交通队看到的监控录像,死者当时的确是横过公路,但是否闯红灯无法直接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撰写了书面的法律意见提交给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该意见书对交通队最终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死者承担次要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责任认定后,由于司机涉及刑事责任,司机对责任提起了复核,虽经过复核程序,交管局仍然维持了原责任认定。
在责任最终确定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到了赔偿阶段。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而本案涉及到民事赔偿和刑事谅解款,仅靠保险明显是不足以赔偿本案的损失的。针对司机方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律师和对方物业公司、代理律师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达成整案151万余元的赔偿金额,也就是除去保险范围内金额,还需要赔偿82万余元。由于金额较大,司机方提出分期履行,家属担心分期履行会起变故,于是律师提出解决方案——对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如果后期分期履行真出现问题,可以凭借司法确认的裁定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家属的利益是个有利的保障。
在与对方谈成和解方案后,侵权关系双方及保险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后向西城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了人民调解,最后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在这一系列的保障工作做完后后,司机方如约按期支付了全部的赔偿金。
律师意见
本案是常见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不同的是,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是事故发生后责任未认定的阶段,这个阶段对律师的专业性更是一种考验。
首先,律师要积极参与关于该事故责任的成因与定性,虽然不是行政部门,不能决定事故责任,但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查看现场,包括观察周边是否有摄像头能够佐证事故发生时的成因,分析双方的责任、过错及责任结果,而不是坐以待毙等待交警下事故认定书。
其次,在事故认定后的第一时间,要立即掌握肇事司机及车辆的具体信息,如驾驶证信息、行驶证信息、保险信息、司机的身份信息,以便做到了解司机与车主是否为同一人,保险的金额是否够赔偿伤者或死者,以及司机是否为本地人等等。从而可分析案件最终执行能否一步到位,伤者或死者家属是否能第一时间拿到全额赔偿。
再次,遇到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这类案件,要第一时间和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一般这种情况肇事司机都应负刑事责任,此时要和死者家属做良好沟通。由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即便这样,也不能揪住司机不放,非要让对方负刑责,刑事责任与和解赔偿并不冲突,给司机出具刑事谅解书,是为了更好的得到赔偿。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