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0:19:5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谭珊律师和贾紫倩律师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陈先生(化名)与李小姐(化名)于两年前离婚,在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陈先生抚养,并约定抚养费数额。然而在离婚之后,李小姐将孩子带走,陈先生并没有实际得到抚养权。今年李小姐计划将孩子带回老家,并起诉要求陈先生支付抚养费,为了能与孩子更好相处,陈先生希望可以带回孩子并固定抚养权,遂到壹号律所对经办律师进行委托。
在接受委托的时候,李小姐已对陈先生进行起诉,案件处理时间相当急迫,对案件进行分析后,经办律师当即对诉讼提起管辖权异议,以为调解阶段争取更多准备时间。在调解过程中,经办律师不断指导陈先生充分陪伴小孩进行记录,并前往异地协助陈先生进行调解。李小姐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陈先生支付抚养费,经办律师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保证陈先生将给到孩子良好的教导。同时经办律师向李小姐提出保护其探视权,在陈先生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李小姐将享有探视权,随时可以查看孩子的成长情况。最终经过多次交谈,双方达成调解,孩子归陈先生抚养。
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最烦恼的往往不是财产,而是孩子的抚养权。在本案中,经办律师情法结合,最终经过多番调解,成功帮助陈先生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保护了对方的探视权,保障了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