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2:57:51来源:法律常识
为促进农村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11月11日,梁山县司法局走进小安山镇阎集新村举办“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暨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代表、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共计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首先由小安山司法所所长林辉宣读《关于在全县村(居)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方案》。
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黄文静同志对今年以来我县开展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情况进行简单的通报,随后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履职形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对这项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村法律顾问、山东金正义律师事务所马焕灵律师围绕《民法典》相关知识进行细致讲解,借助典型案例阐述法律条文,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如:婚前彩礼、赡养老人、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内容进行了点对点、面对面、零距离的讲解,引导群众多学法律知识,争做法律明白人,自觉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坚持“模范学习、以户带户”,提高普法成效,进行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
最后小安山司法所所长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意义、原则、程序,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调解的技巧,为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意义。
培训会后,法律明白人代表、学法用法示范户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于自身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加强法治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更好的服务群众。
来源:济宁普法、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