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8:45:39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 | 七月
作者 | 槐城律师 江蕊
这两天在今日头条有一则热搜,公司员工申请辞职久未获回应,后遭到辞退,诉讼获赔51万。
据报道,张某是南京一家连锁酒店的员工。2019年9月,他向单位提交《离职申请》,酒店对此没有回应,还给张某涨了工资,并调整到新岗位工作。
2020年2月份,张某突然被单位告知同意他之前提交的辞职申请,让他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张某认为此前已经放弃辞职,于是和单位协商。
因分歧较大,协商未果。张某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曾想法院还真支持了他的诉请。
无独有偶,北京市一中院也曾经审过这样一个类似案例。我们来看下,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公司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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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请离职公司不回应
半年后通知员工离职
2010年4月19日,高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4月19日至2013年3月25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高某一直在公司工作。
2015年3月22日,高某申请离职,申请离职后又为公司提供劳动长达半年之久,公司为其按月发工资、交社保。
2015年9月17日,公司通知高某解除劳动关系。高某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高某的请求。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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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请离职后仍工作
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原合同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主张是因为公司需要安排接替人员,所以半年后才批准高某离职。
高某主张自己是被公司挽留才继续工作。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高某虽于2015年3月提出过辞职,但是公司并没有要求高某办理离职手续。相反,高某继续在公司工作长达半年之久,公司亦正常发放高某工资。
法院认为,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征得单位同意。
高某提出辞职后,公司没有在一个月后与其办理离职手续,而是对其进行挽留,之后高某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正常支付其劳动报酬,应当视为双方就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协商一致。
鉴于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应向高某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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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城律师建议
针对申请离职的问题,槐城律师结合实务经验,为大家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
1、身为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还在试用期内,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已经转正,需要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因为公司有过错而申请离职,比如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管理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自己权益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那么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2、作为用人单位,建议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及时办理离职审批,避免时隔很久再通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最后得不偿失。
如果员工有过错,比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有权随时告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解除合同的,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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