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9:02:59来源:法律常识
居民的住宅有时由于造的时间长了或防水层没做好,会出现令人头痛的漏水现象。如果向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报修后迟迟没有找到原因或修好,有的业主就会以此为理由不付物业费,这样做法院会支持吗?
答案是看具体的情形。法院在审理这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先要查明导致漏水的具体原因。如果是楼上或者隔壁邻居的房屋漏水导致的漏水,则属于相邻关系纠纷。如果漏水的原因是楼顶或者公共管道等公共部位,则物业可以使用住宅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而不需要业主自己承担维修的费用。 根据《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负有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的责任。业主如果遇到房屋漏水问题,物业公司有义务积极协助业主查找漏水的具体原因。查明原因之后,业主有权向相应的责任主体追究责任。如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没有履行好其维修服务等职责,有权追究物业公司怠于履行其职责的责任。
如果法院审查认定,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或者采取合理措施防范安全隐患,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瑕疵,造成业主房屋漏水,则可适当调整维权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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