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59:14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滨州一人在办理购房贷款时发现其名下意外多出了一条20万元的贷款记录,并且逾期未还清,贷款银行滨州农商行对此作出回应。
日前,山东滨州刘女士向记者反映称,2019年11月,她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时去查个人征信后得知,有人以她名义于2009年01月在滨州农商行办理了20万个人经营性贷款,该笔业务出现逾期,至今未全部还清。
4月27日,滨州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查阅,当时的贷款资料中,刘女士本人的证件资料都是全的,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情况出现,滨州农商行还在调查。
为了不耽误刘女士办理房贷,滨州农商行计划先为刘女士申请征信记录异议调整。
滨州农商行向刘女士提供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征信异议申请表”写明,“经核实,该笔贷款合同及借据上刘XX的签名经笔迹鉴定,结果为非刘XX本人签字,其本人对该笔贷款不知情,为冒名贷款,现申请操作员给予删除。”
滨州农商行向刘女士提供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征信异议申请表”。 受访者供图
不过,刘女士并未在这份申请表上签字,她表示,该笔贷款业务严重的影响到她的家庭与生活,给她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及信誉损失,希望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滨州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只要确定贷款不是刘女士本人办理的,银行就可以认定是冒名贷款。但是,因为滨州农商行当时的经办人员有的辞职了,有的调离了,查办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一定会查清楚,到时候查明是谁办理使用的这笔贷款,就会向其催收这笔贷款。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