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3:27:05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 近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公安机关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模拟,将专业知识用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帮助申诉人消除疑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听证会围绕案件被害人是否被肇事车辆二次碾压这个焦点,承办检察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一一进行了阐释,公安机关承办人阐述现场勘验情况时,鉴定人员同步进行现场模拟,并逐一回应申诉人关于现场勘验相关痕迹的疑问,申诉人表示满意并对检察机关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激,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听证员均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审查意见,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做法。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是检务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福泉市检察院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公开听证“一案一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不同领域的代表参加听证会,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提高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近年来,全州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积极探索在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通过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专业人员等第三方参加,注重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增强案件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极大地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效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顾汐佩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