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1:29:39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吉林省“警爱民、民拥警”模范
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全省“警爱民、民拥警”模范评选活动方案要求,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拟推荐陈劲阳等18人参加“警爱民、民拥警”模范评选,现予以公示。
1.陈劲阳,男,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部主任。
2.郝淑霞,女,东北师大附中教师。
3.韩士阳,男,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工作人员。
4.郑春艳,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花园社区党委书记。
5.李金玲,女,桦甸市审计局副局长。
6.刘爽,女,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道和龙社区书记兼主任。
7.黄溪波,女,吉林林海律师事务所社会律师。
8.闫民,男,四平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9.初建美,女,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抄表班班长。
10.杜哲,男,通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员,兼任通榆县爱心志愿者协会联络员。
11.金占臣,男,辽源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办主任。
12.金辉,女,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街道金伦社区党支部书记。
13.于沿威,男,松原市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14.曾凌飞,女,临江市新市街道沿江社区党委书记。
15.逄丽萍,女,长白山森工集团汪清林业分公司工会主席。
16.张义,男,长白山池北区白河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
17.王强,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工务段段长。
18.史明竹,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务段桥隧科科长。
对“警爱民、民拥警”模范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推荐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部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电话:0431-87082811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来源:吉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