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有传销案经验的律师,找有传销案经验的律师有用吗

时间:2022-12-04 12:51:17来源:法律常识

基本案情

某公司自2017年5月以来,在互联网发布V-C科美美容信息,并在全国各地召开大型招商会,以经营美容产品、美容服务及开美容实体店为诱饵,宣传投资者只要投资,能享有投资款等价的美容产品及美容服务,同时,不用参与店铺经营,就能获得店铺月绩利润13%的收益。投资者分为发起人和合伙人,规定店铺只有一个发起人,若干合伙人,发起人和合伙人均可推荐他人投资,推荐人能获得被推荐人投资款16%的提成,被推荐人再推荐他人投资,第一个推荐人能获得第二个被推荐人投资款7%的提成,以此类推。某公司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入门费,金额为人民币68000元、25800元、19800元、9800元、980元不等,并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引诱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公诉机关观点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石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建议被告人石某、刘某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护思路

满足三个条件就涉嫌传销罪,即“拉人头、缴纳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金字塔结构。根据相关证据可知,本案很难进行无罪辩护,但经过团队讨论,无罪辩护再难也要进行,所以我方两名辩护律师分别进行辩护,一名罪轻辩护、一名无罪辩护。

罪轻辩护观点简介:1、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刘某实施例两个行为,且这两个行为都事出有因,对相关犯罪活动仅起到辅助作用,系从犯;2、自首、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初犯偶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

无罪辩护观点简介:1、公司是直营模式、商业连锁;2、刘某不是财务人员,没有收取费用;3、对未来的描述不是虚假夸大;4、层级及人数达不到;5、刘某不是股东、不是组织者领导者。

为了证明上述观点,辩护人实施了对审计报告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层级进行梳理、公司业务模式进行检索等辩护工作,虽然最终没有达到无罪的结果,但罪轻辩护意见全部采纳,刑期争取到了从五年量刑至判决一年有期的结果。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石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石某、刘某是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与柳某等6人达成刑事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