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2:53:43来源:法律常识
廖先生第一次离婚时还年轻,他和前妻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年就有了女儿。按说夫妻俩应该算是郎才女貌,廖先生也觉得与前妻是琴瑟和鸣,会白头相守。但双方却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以及与双方父母的相处中矛盾不断。几次恶言相向后,两人爽快地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自此不再有交集。就算廖先生想看女儿,也都是父母帮着接送的。
本来廖先生没想着再婚,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白女士,相同的经历让两个再婚的人走到了一起。交往一年后,廖先生向白女士求婚了。其实,廖先生身边的亲朋好友并不看好他们的婚姻,原因就是大家都觉得白女士是“绿茶婊”,她和廖先生结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看上的是廖先生的房子和票子。但第一次离婚后,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的廖先生,并不觉得白女士是这样的人,他反而认为亲戚朋友们误会了白女士,白女士第一次离婚是因为遇到了渣男,而他则是上天派来拯救白女士的白马王子。结婚后的没多久,白女士就和廖先生哭哭啼啼地说,自己在单位做得不开心,因为她说话直,得罪了老板,老板常常给她穿小鞋。廖先生立马就让白女士辞职在家,这样白女士再也没有上过班,每个月廖先生都会给她一笔家用。在和白女士结婚前,廖先生家里的老房子就拆迁了,分了两套房屋。婚后,这两套房子交房时,白女士就打起了她的小算盘,她提出房子要加她的名字。其他的事廖先生都可以依她,唯独房子的事,廖先生是寸步不让。两人为这件事吵了很多次,发展到最后,白女士还拿刀来威胁廖先生。此时,廖先生才看清白女士的真面目,他当天就搬离了婚房,住到了父母家。
图说: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明(右一)正在接待市民。
在父母的陪同下,廖先生找到我们。作为廖先生的代理人,我们调查和收集了相应证据,撰写了起诉状,廖先生在我们的协助下,将白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提起两次诉讼后半年,廖先生又提起了第三次离婚诉讼。这次诉讼时,距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完全符合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而且,廖先生取得的两套安置房,为婚前财产,与白女士没有关系。因此,法院应判决双方离婚,并不存在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廖先生和白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离婚后,考虑到与白女士的感情,以及白女士的现状,廖先生自愿给了白女士一笔钱。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