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1:12:04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社矫对象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预防再次犯罪。9月27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走进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为38名因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被法院判处缓刑的社矫人员开展交通安全专题知识讲座。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窦军受邀到场授课。
△讲座现场
活动开始,窦军对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讲话。通过详细介绍社区矫正制度设置的目的、适用对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制度和规定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等内容,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遇到困难“应该怎么办”。
同时,要求社矫人员端正矫正态度,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教育和监管,提高矫正效果,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讲座紧扣《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县域内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社矫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讲座以《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系列交通安全警示片结束。视频中,一个个鲜活、惨痛的交通事故案例让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深刻意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体会到违反交通安全行为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效加深了社区矫正人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学法、守法意识。
据悉,此次普法教育活动既是通山县检察院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普法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为预防和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希望社区矫正人员
能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
争取早日回归、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