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1:33:10来源:法律常识
3月13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第三例涉疫刑事案件,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而这名被告人刚因为酒驾被取保候审,就又犯事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疫情爆发期间,2月13日至2月15日,牛某某得知防疫物资口罩紧缺,在自己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
牛某某将微信中售卖口罩商家发送给他的口罩信息转发给被害人,以此来获得被害人的信任。
唐某在看到牛某某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后,以每个2.5元的价格购买了2700个普通一次性口罩,支付货款6750元,牛某某收钱后便玩起了“失踪”,唐某只能报警。此外,牛某某今年1月,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致他人受伤,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月14号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鉴于其取保候审期间实施诈骗,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海港:“司法机关已破获多起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出售口罩信息的诈骗案件,所以说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购买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