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天津涉外律师事务所,《公约》认为,接受是可以撤回的,只要

时间:2022-12-04 21:15:31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标题及以下称“《公约》”)时对第一(1)(b)项作出了保留,但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维持此项保留对我国涉外货物销售合同愈加不利。那么如果我国取消此项保留,在解决争议时,更多地适用《公约》又具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公约》关于国际货物销售的规定简洁明确。《公约》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特别法,对于此类交易有许多针对性的规定。例如《公约》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关于毁约需要赔偿差价的规定,它们具体化了全部赔偿原则,借助这两条,受损害方容易获得应有的补偿,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情况,同时还可以减少索赔的举证责任和法院审理案件的成本。因此,《公约》能够较为公平地解决国际货物销售中产生的争议,使得国际贸易主体在国际货物销售中遵守诚信。

其次,《公约》知名度大、可检索性强。《公约》是处于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的法律,更易被双方当事人和国际社会理解和接受。《公约》具有6种语言的文本,它们都具有同等效力,目前也在翻译成更多种语言的文本。每年各国关于《公约》的判决、裁决、学术作品也被大量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书籍等各种方式公开发表,当事人、法官、律师容易获得学习。

最后,《公约》公平性、中立性强。《公约》不依赖于任何法律体系,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多元法律制度精华的融合,语言表述平易规范、使得处于不同国家、不同法律文化背景的法官、当事人、律师容易取得相同或相似的认知和理解。将《公约》作为审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争议的依据符合国际裁量标准,维护了裁判结果的公信力,减少外国法院对中国裁判的质疑,促进其承认和协助执行中国法院的裁决。

如果您目前面临国际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联系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菲、王蕾,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