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21:25:13来源:法律常识
一、诉前调解
诉讼立案前,先将起诉材料交由调解员组织调解,调不成再转诉讼程序的一项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机制。
优点:无需交费,时间短,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利于缓和双方矛盾——对于急于处理案件,可做让步的当事人来说,是一项不错的制度。
缺点:诉调时间不计入诉讼时间,案件处理时间拉长。
二、为什么会有这项制度
近年来诉讼案件激增,基层法院人少压力大 ,为分流案件,将一部分简单、标的额小的案件移给调解员处理,让这部分案件,在法庭外得到快速解决。
事实上,大部分基层法院的案件都比较简单,所以绝大多数案件都要走诉前调程序。
实践中出现一种情况,网上递交起诉材料,不选诉前调的,案件就会被退回。
三、不想诉前调怎么办
为了顺利立上案,律师们都很“自觉、自愿”地同意诉前调,确实无法调解的,与立案庭法官、调解员沟通,请求尽快转立案。
笔者看到同行一种处理方法,各位也可一试:现场立案,申请财产保全,立案时准备好保全材料,告诉法官需要诉前保全(一般不给做诉前保全),OK,那申请诉中保全,递交材料立案。
该方法笔者没试过,仅供参考,不需要保全的案子就不需要试了,毕竟保全费用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