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5:54:4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彬、李楠代理的一起分家析产纠纷二审结案,助我方当事人周先生顺利保住财产。周先生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全力帮助,特送来了“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表示感谢。
周先生在多年前,名下宅基地房屋进行拆迁,随后用部分拆迁款购置两套安置房。但随后,周先生和妻子王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王女士和女儿起诉周先生分家析产纠纷,后两套房产变更为周先生和王女士、女儿共同共有,周先生又以分家析产纠纷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和女儿支付其先前垫付的两套房产的购房款,但案件经一审判决后,法院判决周先生反倒要向王女士和女儿全额支付拆迁安置款项。
周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前妻和女儿支付其垫付的购房款,并且主张不应支付给王女士和其女儿相关款项。周先生特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王彦彬、李楠两位律师接待了周先生,耐心倾听周先生的诉求,经过了解,周先生所得拆迁款于 10 年间已用于一家三口共同生活,于是两位律师与周先生进行深入沟通后,主张:
一、拆迁款用于抵扣购房款,法院判决被上诉人享有房产份额,因此我方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周先生垫付的房款。
二、通过梳理复杂的拆迁款项,得知属于其女儿的拆迁款项仅有两万余元,早已用于女儿成长过程当中的日常花销,因此并无拆迁款需要分割,而仅需要分割周先生和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如王女士认为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应当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并且证明有财产余额可以分割,双方在离婚及周先生、王女士提起的分家析产诉讼当中,双方均认为拆迁款已经花完,因此双方均同意不处理拆迁款。
三、王女士认为双方用存款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在上诉人已经提交了正式的发票和收据的情况下,王女士未提交任何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应当认为上诉人主张是真实的,认定上诉人的主张。
本案的难点问题就在于10 年间的花销凭证的收集,因时间久远,相关证据难以搜集,两位律师积极和周先生沟通,将购房款凭证、购车凭证、给其女儿花销的凭证关键证据进行收集,并且通过周先生和王女士之前的收入证明,计算出两人收入微薄,花销的就是拆迁款,对方所主张分割的款项早已不复存在。
两位律师通过制作详细的计算表格,让法官一目了然的了解拆迁款构成,每人应分得的份额以及钱款的去向。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主张。
法院判决结果完全符合周先生内心的预期,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专业指点与耐心帮助,特赠送锦旗。家理温馨提示,在家事案件纠纷中,如遭遇复杂情况,应理性应对,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