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7:43:22来源:法律常识
6月26日中午,威海监狱,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来自龙口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等人,正冒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进行着一场40多分钟的特殊庭审,虽然汗水湿透了衣服,但守卫着的是法律的尊严……
为什么要跑到外地的监狱开庭?原来,龙口法院刑庭法官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因被告人于2019年4月被判刑,并已在威海监狱服刑,本着对案件负责的精神,法官与监狱沟通联系,将庭审地点选在高墙之内。
在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的前提下,一大早,法官等一行人驱车近3个小时从龙口赶到威海监狱,办理手续后,布置起临时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王某甲为报复邻居封某,找到被告人王某乙,请求帮忙找人教训封某,王某乙联系到史某“帮忙”。摸清情况后,史某召集一帮人持镐棒在龙口市芦头镇韩家店村某公司东门口处将开车路过的封某拦下并殴打致伤。事后,王某甲付给众人5000元作为报酬,其中王某乙拿了1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明知王某甲欲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寻找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考虑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节,依法进行了宣判。
法官提示
帮你“出气”的可能不是哥们弟兄
还有可能是高墙内铁窗下的狱友
天气燥热,小心犯错
否则哪怕路途遥远
法官仍旧判你没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