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8:25:43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一、什么是赌博罪?
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称《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法条具体表述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成立赌博罪,仅限于两种类型: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兼业。
二、赌博罪的赌资数额怎么认定?
1、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2、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3、对于利用赌博机进行赌博的,以下三种认定为赌资:一是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二是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三是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