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12:54:10来源:法律常识
#普法行动#离婚,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夫妻感情如果彻底破裂,平和的分手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双方已经育有子女,离婚后,双方都是孩子的亲人,在抚养和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应该给予孩子同样的呵护与爱,不该让孩子成为夫妻间这段错误婚姻的牺牲品。
今天,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的是谷女士,她与前夫已经离婚十多年,孩子户口一直跟随父亲。前段时间前夫家老宅拆迁,房产内共有12个户口,10人得到了拆迁利益,谷女士的女儿在拆迁中却没有获得任何利益。谁来守护离异家庭子女的财产权益?BRTV科教频道首播节目《律师帮帮忙》中,侯军奎律师将帮谷女士理清问题的根源,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为女儿主张权益出谋划策。
案例回顾:
谷女士与前夫已经离婚十多年,双方都有了新的生活,但在今年,他们再次因亲生女儿的利益而引发了争执。
原来,就在今年6月,谷女士得知,女儿爷爷的房子马上要面临拆迁,自己虽与前夫离婚多年,但是女儿的户口却一直跟随父亲落在这套老宅之中。
如今,女儿也已经长大成人,是个20岁的大姑娘了,深知自己是低保家庭的谷女士,希望这次拆迁中,爷爷奶奶或者是孩子的父亲,能给孩子留下一些利益,让女儿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居室。
充满期待的谷女士和女儿商量后,让女儿到父亲家中询问拆迁情况,前夫对孩子说,等拆迁的时候再告诉她。谁知,前夫一家直到签完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通知女儿。面对这样的情况,谷女士很生气,立刻找了孩子的爷爷和奶奶进行询问。两位老人表示,女儿和她的姑夫都属于空挂户,因此两个人没有拆迁利益。
谷女士心中充满疑惑,什么是空挂户?其他10位亲属又是依据什么分得拆迁利益呢?女儿能获得拆迁份额么?她又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女儿的权益呢?
律师支招:
侯军奎律师表示,本案属于婚姻家庭中的分家析产纠纷。根据谷女士的讲述,她与前夫离婚后,并没有居住在被拆迁院落内,而且,被拆迁房产在建设之初也是爷爷奶奶出资修建,前夫仅仅是提供了帮助,因此从出资建设的角度,是无法为孩子争取权益的。同时,在当年谷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判决书中,也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也无法划分出孩子的财产权益,至此,侯军奎律师表示,案件的重点必须回到拆迁本身来考虑。
侯军奎律师表示,谷女士所说的房屋内10位获得了拆迁利益的亲属,其实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还要通过调取拆迁协议来确定被安置人的数量。如果谷女士前夫一家,在拆迁之前或者拆迁过程中,对房产进行了分家析产,将被搬迁院落的房屋进行了明确的分配,那么在每个人都有自己房屋份额的基础上,加上他们的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他们就属于被搬迁人,自然会得到相应的拆迁利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谷女士的女儿确实是被安置人,但是没有将属于她的利益给到谷女士的女儿,所以拿到拆迁协议,明确被安置人是本案的重中之重。
侯军奎律师表示,在拆迁的过程中,会组建一个认定小组,小组由区政府授权,由住建委、区司法、规划局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政府成员组成,该小组主要负责对拆迁人口的认定。因此,建议谷女士到认定小组了解拆迁被安置人的相关情况。如果无法通过个人调取相关信息,可以与爷爷奶奶协商,由房屋权利人出面与相关部门的人员再次进行协商。如果依然无法解决,谷女士女儿的户口在拆迁房屋内,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申请由法院调取具体的拆迁协议,明确被安置人的详细情况。
据谷女士所述,侯军奎律师认为,谷女士的女儿如果确实属于住房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向认定小组提出申请,要求他们解决家庭住房困难,之后认定小组会通过调查,予以解决。
在离婚中,孩子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在此,律师提示,父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财产权益。
另外,对于谷女士提出的孩子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是正在读大学,学费由自己独立支付的问题。侯军奎律师表示,父母在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不存在法定上的义务,但是道德上的义务还是存在的,在上学期间,学费应由父母给予一定的帮助,因此,谷女士的丈夫也应该给孩子一定的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