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2:12:05来源:法律常识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扎实推进政府立法科学化、专业化、民主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决定建立许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立法咨询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本市地方立法对专家咨询工作的需求,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省情市情、热心立法工作的高水平立法专家队伍。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由法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组成,以熟悉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为主。
二入选条件
(一)法律专家入库条件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在法学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自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具有较强责任心。除上述条件外,不同职业的申请人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从事法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家型、学者型人员;
2.法律教学和研究人员: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专家型、学者型人员;
3.律师:从事专职执业律师工作满五年,具有丰富法律工作经验。
(二)其他专业专家入库条件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自愿服务政府立法工作,具有较强责任心。除上述条件外,不同职业的申请人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熟悉本专业知识,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专家型、学者型人员;
2.专业教学和研究人员: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专家型、学者型人员;
3.企业从业人员: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担任高层管理职务、专业部门负责人职务,具备相关法律知识;
4.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长期从事本行业相关工作,担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等领导职务。
三工作职责
(一)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起草或者直接起草政府立法草案;
(三)对政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对政府立法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
(五)对政府立法的评估、废止、清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六)对其他需要咨询论证的政府立法事务提出意见建议。
四权利义务
(一)立法咨询专家享有的权利
1.及时获取相关立法信息;
2.应邀参加有关会议和立法调研;
3.查阅与立法或咨询内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4.获取履行聘任工作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5.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二)立法咨询专家履行的义务
1.认真负责,按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2.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与活动;
3.不泄露工作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情况;
4.不以立法咨询专家的身份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加影响。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推荐
专家入库采取够公开招聘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市政府机关、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报名、推荐表格参见附件)。
请报名人员按附表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基本情况,表格电子版报送至许昌市司法局法治督察与立法科工作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二)审查审核
市司法局收集报名、推荐材料并组织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确定入库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七日无异议后决定聘任,每届聘期3年。
(三)公示聘请
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网络媒体等平台上公示经市政府同意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名单,向专家颁发聘任证书,并印制立法咨询专家名册,供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和查询使用。各部门在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过程中,可以邀请专家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立法咨询活动,专家聘用经费由各部门从本年度立法经费中支出。
附件:《许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报名推荐表》
联系人:赵 璐 联系电话:0374-2622261
电子邮箱:xcsfjlfk@163.com
2021年2月26日
来源:法治督察与立法科
策划:刘必贤
责编:殷康焕 郑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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