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5:51:27来源:法律常识
7月7日下午,龙岗区举办新版《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引》专题培训会,来自各街道物管部门、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近3500人参加了网上在线直播学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龙岗区住建局于2021年根据《民法典》以及2020年深圳市发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了《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新指引”)。
“新指引”新增了“发挥党建引领”“遵循业主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原则”等7个方面的内容,更加明确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更加注重将“维修工程造价审核、工程质量管理”等内容落实到维修方案中,充分发挥出物业维修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龙岗区此次新版《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引》培训会由龙岗区住建局主办,由龙岗区物业管理协会承办,旨在培养全区维修金使用“明白人”“好管家”,让维修金使用人员更加熟悉专项维修资金新版相关法规政策和使用流程,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好当前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存在的系列问题。
因受疫情影响,此次培训会采取“线上直播授课”的方式进行,邀请盛唐(龙岗)律师事务所资深物业专家张康丽律师主讲。培训会上,张康丽律师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新规中的维修资金专项使用、日常使用、应急使用及流程、权利归属等法律条文,对“新指引”中新增党建引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强化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晰维修资金使用情形,明确相关主体职责分工;优化施工单位的选定方式,实施履约评价等方面知识进行了细致讲解。
据了解,新版《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引》通过细化维修金使用情形,事前主体明确有选择,事中履约高效率,事后限时有约束,极大地提高“房屋养老金”使用效率,凸显房屋养老金使用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有利于推动解决好当前房屋养老金使用“表决难”“认定难”“监管难”等系列问题。
此次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强,广大参训学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通过培训更加熟知专项维修资金新版现行法规政策和使用流程。大家表示,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当好房屋养老金“好管家”,用新版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引来帮助解决好当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系列难题,帮助业主把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居宜居的这笔“房屋养老金”管好、用好。
【撰文】梅云霞
【通讯员】唐永国、彭渝
【作者】 梅云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