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22:33:51来源:法律常识
民间借贷20万,怎么维权好?
原告:彭先生,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律师,浙江律师
被告:刘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柯律师,杭州律师
原告彭先生与被告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在2022年5月15日立案受理, 原告彭先生在2022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因是双方协商成功,款项全部到账,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允许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允许原告彭先生撤诉,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原告彭先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