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1:19:37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杜秉琛
法律援助惠民 助力乡村振兴
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手段,能够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自身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和获得法治惠民政策,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本报将持续推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困难群体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再现一个个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渴望和享受法律援助后的欣慰,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13日,叁某与多某相识结婚。婚后不久叁某怀孕,多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但没有喜悦之感,反而逼迫叁某去私人诊所打掉孩子。此事对叁某造成极大的伤害,双方之间经常发生争吵。婚后叁某发现多某有喝酒、赌博的恶习,且脾气暴躁,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叁某身上遍体鳞伤,可是她不敢给自己年迈的双亲诉说自己的遭遇,担心父母为其担忧,只能独自承受多某在精神和肉体上对她的折磨。
2016年,多某因自己的一件藏服被叁某与前夫的孩子穿走,对叁某大打出手,致使叁某双眼被打出血,鼻头被咬。事发当晚,叁某去医院治疗,因伤情比较严重,医生要求叁某转院,于是第二天叁某转院到青海省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叁某鼻骨要做皮肤移植手术。住院期间,叁某因担心自己年迈的双亲为其担忧,没有告诉家里人。经4次手术治疗,叁某至今尚未完全康复。
更令人伤心的是,多某在外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2017年4月21日,叁某回家后,发现多某和一名女子在家中,当叁某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多某推出门外,并将门反锁,不让其进家门。同时,多某打电话叫来5名亲戚,其中3名女性把叁某拉到楼下一顿殴打。
独自一人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让叁某的性格变得特别内向,不愿意和人交流,整天心情烦躁,久而久之叁某产生抑郁倾向。后叁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司法局找律师咨询。
【援助】
同仁市司法局律师经过了解案情,发现双方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律师指导叁某先起诉离婚,等最后一次手术做完后,整理所有医疗票据,再申请对伤情做司法鉴定,待伤情鉴定结论报告出来后,向法院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损害赔偿诉讼,这样会最大限度维护叁某的权益。经律师和叁某父亲多次对叁某开展思想工作,叁某表示愿意听从父亲和律师的建议。
因叁某是一名肢体残疾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建议叁某申请法律援助,同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担任其一审委托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此案后,援助律师首先为叁某代写了离婚诉讼文书,并陪同叁某一起到同仁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登记手续。援助律师又根据叁某所有住院票据和司法鉴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计算叁某此次受伤所产生的各项损失,要求多某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2018年11月12日,同仁市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
庭后,同仁市法院法官就二人间的离婚案件展开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多某同意赔偿叁某各项人身损害损失共计4万元;家庭共同财产折价款1万元,合计多某给付叁某人民币5万元。
【律师点评】
同仁市法律援助中心周玉梅律师说,残疾人是社会的困难群体,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会比常人敏感、自尊心强,且思想往往容易偏激。如本案叁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没有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一味任其发展,忍气吞声,默默承受,直至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当前婚姻内家庭暴力案件时常发生,其中女性作为相对弱势一方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律师建议,当女性朋友在婚姻家庭生活当中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时,应在第一时间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及时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彰显法律权威,保障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责编:余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