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7:56:26来源:法律常识
说起做亲子鉴定,人们印象中大多是因夫妻矛盾引发的,但在我市,却有一孩子的亲生母亲在丈夫的支持下要求做亲子鉴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网络图片,文图无涉
事情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2005年,我市大岚镇某村村民孙某和贵州人夏某经人介绍相亲,相识3个月就举办了婚礼,却一直未去民政部门登记。直至2010年,两人为了女儿上户口需要才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时,妻子夏某回老家错拿了其妹妹的身份证,由于妹妹跟姐姐长得很像,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发现身份信息的错误,给孙某和夏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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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由于婚姻登记手续上的错误信息,导致户口本、女儿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都显示夏某的妹妹和孙某的女儿是法律上的母女关系。起初两人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女儿也慢慢长大。
直到2019年,孙某查出身患重疾,他自知时日不多,想着妻子的身份信息还没有更正,考虑到身故以后财产继承和女儿抚养等问题,就想把妻子的身份信息更改过来,便到民政部门去说明情况,却被告知不能随意变更。于是,孙某就一纸诉状把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
审理此案的法官在了解了实际情况后发现,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出发,孙某的诉请在行政诉讼中明显已经超出了5年的诉讼时效,只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判决合法却不合情,没有实实在在解决孙某的实际困难。为此,法官到孙某所在村,找村书记和周围邻居进一步了解情况,继而建议夏某申请跟女儿做亲子鉴定,然后再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原有结婚登记。
最后,在法官组织多方协调下,错误的信息得到更正,此事获得圆满解决,压在孙某心头的大石头终于搬掉了。
来源余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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