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21:24:11来源:法律常识
已“五进宫”的六旬老汉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偷盗,被抓后取保候审期间仍不收敛,终又因盗窃“六进宫”。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远程提讯审理了这起多次盗窃家禽案件,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4月14日晚至15日凌晨,章某驾驶摩托车到大田县华兴镇、均溪镇等地盗走他人饲养的兔子计26只,后将兔子载到市场准备低价售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扣押26只兔子及摩托车等物,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5月21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9年8月18日起,章某骑自行车至大田县均溪镇、华兴镇等地多次夜间盗窃他人饲养的鸡鸭共计34只,事后以低价售卖家禽共获利1360元。8月24日,公安机关将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盗窃的章某抓获。
另查明,现年已满60岁的章某于1997年至2017年间因盗窃罪分别5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刑罚,2次被行政拘留,2018年年初刑满释放。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章某具有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且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和多次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继续作案,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黄慧、范雪娥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