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3:07:53来源:法律常识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国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达到空前的高度。
但在实务中,诸多企业会面临很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商业化难点问题。3月19日,亚太法务联盟联合天册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法总交流会,邀请资深法总、专业律师和法律科技专家等共同探讨这一话题,分享一线实务案例,探讨如何运用商标、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为企业战略服务?如何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反败为胜?在科技飞速发展中如何高效智能化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参与本次交流会的有亚太法务联盟副秘书长戴锋,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罗云,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共道科技高级产品专家杜兴国,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余秀,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武娟娟,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法务专家贾晟等二十余位法务管理者。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罗云,共道科技高级产品专家杜兴国三位嘉宾为大家带来了主题发言分享。
商钢明是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负责法务部工作,在加入香飘飘之前,曾先后就职于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浙江新方圆投资公司,担任法务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他围绕“无形资产对企业上市的影响”这一主题进行了经验分享。
商钢明从IPO审核要点、IP关注点、案例、角度与总结四个方面展开了分享。
他首先介绍到,企业IPO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然而在公司财产这一块, 主要包括土地与房产、资产限制、子公司与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变化与收购兼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公司无形资产,随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企业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越来越被重视。
证监会对IP关注哪些方面?
商钢明列举了知识产权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对核心技术的要求及归属、重要技术的核查与披露、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受让高校专利合规性、合作开发中的问题、商号问题、专利发明人涉及高校职工问题、IP资产完整性问题等多个方面。
随后,商钢明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知识产权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
2018年9月19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8年12月,江苏通领科技有限公司以南京中央金城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近10亿。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公牛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导致专利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公牛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据商钢明介绍,公牛对涉案专利提无效宣告并聘请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2月15日就相关专利纠纷出具了《侵犯专利权风险分析意见》,还做了财务核算,已说明扣除涉诉产品后,发行人的销售额和毛利仍较高。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全额补偿如因发行人对两项涉诉专利构成侵权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以证明即使被判决发行人构成侵权,也不会出现发行人无法持续经营而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通过上述一系列操作,向证监会证明通领科技起诉发行人该项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从而消除证监会的顾虑。
通过上述公牛案例的介绍,总结了证监会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关注点包括:
企业应对思路包括:
商钢明还介绍了科大国创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邦宝益智科玩具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案例,分析在IP资产完整性问题、合作开发的问题中,证监会的关注点及企业的应对措施。
最后,商钢明总结称,无形资产对企业上市的影响巨大,在实务过程中,还需要了解律师、法官、发审委委员,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商钢明的分享结合了多个上市案例,对证监会在不同问题中的不同关注点做了深刻分析。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罗云则细谈细分领域的恶意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断之影响。
罗云首先对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及第九条,关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之规定做了详细解读。
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后,罗云通过“ABC”商标案进一步分析商标近似判断标准。他还从商标指导案例歌力思案出发,分析了面对恶意注册的侵权抗辩与确权救济。据介绍,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以下简称“歌力思”案)中,最高院明确指出,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抢注案例。原告抢先注册了他人已投入商业使用但未及时注册的商标,然后以其注册商标权对在先使用人提起侵权之诉,索要高额赔偿,以商标维权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比此前类似的案例,如“七色花”案、“优衣库”案等,法院一般判决拥有合法权益的在先使用人侵犯恶意抢注者的注册商标权,但不支持或仅部分支持恶意抢注者的赔偿请求。最高院此次在“歌力思”案中迈出了更大的步伐,作出了更坚决的结论,直接判决作为被告的在先使用人不构成侵权,作为原告的抢注者构成权利滥用,由此撤销一二审判决,通过对民事侵权抗辩的直接支持,实质性地否定了注册商标的效力。
再回到“ABC”商标案中,罗云继而分析了杭州中院的一审观点、浙江高院的二审观点、最高院的再审观点。原告的再审申请未获得最高法的支持,被驳回再审申请请求,尽管法院仅从商标近似从而驳回商标权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商标近似的综合判断中,原告恶意受让商标会影响商标近似判断的一个心证因素。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台州**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瑞安市**副食品经营部、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则是一起打击恶意将他人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登记为字号的成功案例。
通过案例解读,参会嘉宾更好地了解了恶意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断的影响。
第三位分享嘉宾系共道科技高级产品专家杜兴国,他为大家带来了企业知识产权数智保护多元治理的经验分享。
杜兴国介绍了公司旗下的电商知识产权数智监测。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监测,采集内容覆盖所监测网页全部可获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主体信息、商品信息等。如商品URL、商品ID、商品标题、商品主图、商品属性、商品描述、商品类目、商品价格、商品评价等。采集频次可包括日常监测:重点网络经营主体日常定期监测;专项监测:如疫情防控、保健品专项行动;定向监测:如双十一、618等大型促销活动。
在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监测方面,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数据库中的主体网络行为动态进行智能化监测,依托海量样本库与智能识别算法模型的识别、分析、比对,及时发现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线索,构建市场监管风险预警、主动防控体系。通过分布式数据采集引擎对网络经营主体和网络客体行为数据进行采集和动态智能化监测、分析、计算,并依托海量样本库与智能算法模型,识别市场主体和网络客体行为违法违规线索,构建一站式风险预警、主动防控体系,为电商平台违规链接解决方案。
杜兴国通过文本品牌+明显低价案例说明,根据Nike品牌Airmax相关型号对应的市场价格判断该商品属于明显低价,具有假货嫌疑,通过文本品牌+品牌未生产案例说明,Sony品牌方未生产过该款式、型号的U盘商品。
那么,如何通过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监测解决上述问题?
杜兴国认为,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监测具有五大优势:
在维权方式方面,共道能够进行:
杜兴国还强调,知产保护痛点通常包括维权渠道单一、时间冗长、成本高,回款慢、见效慢、伤害不可逆、赔偿标准不一等。数智保护的目标是,从源头抓起,将矛盾在进入法院前化解,并且可以做到快速跟进处理案件,极大的降低了客户的维权成本。目前,共道已累计处理案件13000+、知产案件调解2500+、团队调解成功率高达34.01%。
最后,围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纠纷处理这一主题,发言嘉宾结合各自的工作经历、实务经验进行了颇有价值的分享。参会的数十位嘉宾亦表示,对于此次交流主题受益匪浅,感谢主办方提供的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