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23:34:06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对周坊镇集镇忠棠路(原府前路)路段实施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抓拍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对周坊镇集镇忠棠路(原府前路)路段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实施人工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非停车位不得停车,共同维护文明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贵溪市周坊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